关于遴选东城区中医药高水平人才培训项目承担单位的通知

日期:2025-11-25 10:24    来源:东城区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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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家及北京市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战略部署,扎实推进东城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建立科学规范的中医药高水平人才管理制度,高质量开展中医药高水平人才系统培训,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东城区中医药高水平人才培训项目承担单位。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东城区中医药高水平人才培训项目。

二、遴选原则

(一)政府引导、需求导向。紧扣东城区中医药人才发展实际需求,聚焦人才培养核心目标,确保培训实效。

(二)公开透明、公平公正。面向符合条件的单位广泛征集,遴选标准、流程及结果全程公开,接受监督。

(三)择优选择、注重实力。综合考量单位资质、师资力量、教学资源、培训方案等核心要素,择优选取具备较强组织实施能力的单位。

三、申报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社会团体等。

(二)具备开展中医药高水平人才培训所需的固定教学场地、实训设施及配套服务条件。

(三)拥有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师资队伍,其中中医药领域高级职称专家占比不低于50%,且具备丰富的临床实践或教学培训经验;

(四)具有中医药人才培训相关业绩,近3年曾组织实施过相关中医药类培训项目,培训效果得到认可。

(五)能够结合东城区实际,制定科学可行的培训方案,明确人才管理制度建设路径,具备完善的培训质量控制和学员管理体系。

(六) 愿意配合东城区中医药管理部门开展培训全过程监督、评估,严格遵守相关管理规定,按时完成培训任务。

四、申报材料

(一)《东城区中医药高水平人才培训项目申报书》(见附件,需加盖公章)。

(二)单位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医疗机构许可证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三)单位简介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如中医药服务相关资质、荣誉奖项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四)项目实施方案(需明确建设目标、主要任务、实施步骤、时间进度、人员配置、经费预算、预期成果及保障措施等)

(五)申报单位简介及过往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如承担过的中医医疗质控、国际化服务相关项目介绍、成果报告等,需加盖公章)。

(六)其他有助于说明申报单位实力和项目可行性的补充材料(需加盖公章)。

五、遴选流程

(一)发布通知。通过东城区政府官网等渠道发布遴选通知,明确申报要求及时间节点。

(二)材料申报。申报单位需在规定时间内,将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5份,装订成册)及电子版(U 盘存储,与纸质版一致)报送至指定地点,逾期未报送或材料不全、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无效申报。

(三)材料审核。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核实材料的完整性、合规性。

(四)专家评审。组织相关领域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通过形式审查的申报单位进行综合评审,重点评估项目方案可行性、单位资质实力、团队能力、过往业绩等,形成评审意见。

(五)结果公示。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拟中选单位,通过官方网站等渠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需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六)确定承担单位。公示无异议或异议处理完毕后,正式确定项目承担单位。

六、项目经费

不超过30万元。

七、相关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若存在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申报资格,已中选的取消中选资格。

(二)申报单位应于2025年11月28日(周五)17:00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纸质版材料一并报送至东城区卫生健康委(地址:东城区东四十一条83号126房间;联系电话:010-64023444、010-64023337),逾期将不予接收。

附件:东城区中医药高水平人才培训项目申报书

东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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