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度北京市东城区城镇房屋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5-11-14 15:01    来源:东城区房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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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自管房产权单位、物业管理单位、拆迁人:

为全面掌握东城区城镇房屋安全状况,及时发现和解除危险隐患,合理制2026年度城镇房屋修缮和改造计划,保障房屋住用安全,改善首都房屋住用宜居条件,根据全市年度查房统一安排,我决定在今冬明春组织本区城镇房屋安全检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城镇房屋安全检查工作按照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的工作要求,落实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全面检查、综合治理、确保安全的原则。

二、时间安排

城镇房屋安全检查工作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开始,次年2月前完成房屋安全检查、数据汇总上报等工作。

三、检查重点

(一)擅自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房屋。城镇房屋装饰装修过程中发生过擅自拆改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增加荷载等问题;楼房主要检查承重构件,如承重的钢筋混凝土梁、板、柱及墙,阳台、雨罩的节点;高层玻璃幕墙节点;檐、墙装修装饰物是否牢固;屋面、板缝、厨厕间及地下室是否渗漏;中式木结构房屋主要检查承重构件节点,如柁头、檩头、柱头以及檩的荷载承重部位;糊纸或包镶的柁、檩必须打开检查;加强对登记在册的严重积水区域房屋检查。

(二)设备检查的重点是电梯、二次供水设备、避雷设施等。

(三)本年度业主来电来信(含12345投诉等)反映强烈没有解决问题的房屋;如今年暴雨浸水房屋、地下室发生倒灌或受周边倒塌房屋、围墙、护坡侵扰房屋等。

(四)全面摸排城镇超期使用房屋。重点对1975年(含)以前建成的城镇房屋开展摸排,并建立所属、所管房屋台账。重点掌握建筑是否存在超期使用情况,查地基基础(是否处于沟渠、山坡、采空区等危险地段)、结构主体承重构件现状、房屋抗震鉴定情况、加固改造情况等相关情况。重点排查危旧住宅楼房,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博物馆、图书馆等建筑,以及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涉及人员密集场所的其他公共建筑。

四、工作要求

(一)合理编制检查计划

自管房单位及管理单位要依据本通知精神,组织好查房和抢修队伍建设,组织好对查房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各管房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编制房屋安全检查工作计划方案,准备好房屋安全检查的基础资料,备足安全检查及抢修加固的材料器具,组织好安全检查、抢险抢修及数据汇总上报等工作。

(二)确保检查质量

1.房屋安全检查率(按建筑面积计算):直管房屋和标准租私房100%;自住私房90%以上;自管和物业管理80%以上。设备检查率:直管100%;自管和物业管理80%以上。

2.房屋完损等级评定表和检查基础表必须在查房现场如实填写,并由检查人员和记录人员签字。

3.做好锁门户、拒查拒修户的动员和解释工作,要建立锁门户、拒查户、拒修户台帐,注明原因,要有签字或通知送达后的手续可查,分清责任,并抄报属地街道。

(三)规范填写统计报表

1.各单位要准确、规范、完整地填写各项基础表和汇总表(表格可登录数字东城网站,点击通知公告栏目下载),基础表各查房单位自行留存、汇总表按照时间要求报送区房屋管理局。

2.各自管房单位及管理单位将所属房屋严重积水区域清册及楼房完损等级评定记录表、平房完损等级评定记录表中的严重破损房和疑似危险房清册报区房管局,严重破损房和疑似危险房清册要有负责人、联系电话。同时认真填写《房屋安全检查汇总表》,汇总后将报表电子版报各部门电子邮箱。

(四)强化管理责任

各管房单位应加强对房屋安全检查人员的安全教育。房屋安全检查过程中要注意爱护住户物品和居室环境;安全检查和抢修加固人员要注意自身安全,防止发生其它安全事故。

、联系部门及电话

房屋安全科(单位自管房):

电子邮箱:dcfgjd1gLs@163.com

联系人:贾桂吉       联系电话:010-84036225

物业管理科(物业公司):

电子邮箱:fgjwyk@bjdch.gov.cn

联系人:李琳娜       联系电话:010-67170227

拆迁管理科(拆迁人):

电子邮箱:dcfwzsb@163.com

联系人:钱城         联系电话:010-64047711-6419

        

 

 

北京市东城区房屋管理局  

                           202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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