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齐兴:
2025年9月30日,本机关收到您邮寄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本机关依法作出《信息公开答复告知书》(交道口街道办事处(2025)第4号-告)。因您未在信息公开申请书中载明联系电话及地址,本机关向您身份证地址邮寄该《信息公开答复告知书》被退回,现向您公告送达《信息公开答复告知书》(交道口街道办事处(2025)第4号-告)。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上述《信息公开答复告知书》(交道口街道办事处(2025)第4号-告)已送达。
交道口街道
2025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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