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强化社会舆论监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北京市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实施办法》,北京市东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将以下1家用人单位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向社会进行公布。
一、北京彩研新渠道科技有限公司拒不接受或配合劳动保障监察案
北京彩研新渠道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2MACW43AW39,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法华寺街91号1幢一层103-02室。
2024年12月17日北京市东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到劳动者投诉北京彩研新渠道科技有限公司拖欠工资及加班费的案件,依法立案调查。
经查:北京彩研新渠道科技有限公司存在拖欠王某、郭某等10人2024年9月工资113191.07元、拖欠康某 2024年9月加班工资5241.38元的行为。上述事实有单位报送的《2024年9月工资表》、询问笔录为证,违法事实清楚。
本行政机关于2025年4月7日向北京彩研新渠道科技有限公司送达了《北京市东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处理决定书》(京东人社综执理字〔2025〕1号),要求该单位自收到该行政处理决定书5个工作日内支付王某、郭某等10人2024年9月工资113191.07元,支付康某2024年9月加班工资5241.38元,并加付赔偿金59216.25元(拖欠金额×50%),但该单位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支付。
2025年5月7日,本行政机关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对该公司拒不履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处理决定的行为做出“处以2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该公司逾期未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履行行政处理决定及行政处罚决定。东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依法向东城区人民法院一并申请强制执行。
北京市东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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