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权人、承租人、使用人:
你们好!2025年汛期即将到来,根据《北京市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229号)、《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市政府令第194号)、《北京市城镇房屋防汛管理办法》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区房屋管理局对全区房屋所有权人、承租人、使用人告知如下:
一、房屋所有权人应对所属房屋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安全检查。
二、房屋建筑承租人、使用人应当安全使用房屋建筑,主动联系、配合房屋产权人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向所有权人、受托管理人报告发现的安全问题。
三、在知晓房屋使用人报告的房屋安全问题,或对房屋检查中查出安全隐患后,房屋所有权人应及时进行修缮,确保房屋住用安全。
四、房屋所有权人应将房屋安全情况告知使用人,对于存在隐患的房屋应与承租人协商搬离,不得将危险房屋进行出租。
五、汛期中,房屋所有权人发现房屋出现屋面严重漏雨;墙体出现严重歪闪、空鼓、裂缝;木结构出现严重裂缝、变形等危险隐患,或房屋出现异常响声,请房屋所有权人及时向当地房屋行政主管部门或京诚集团各分公司报险。
六、各房屋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要提升防火意识,定期对所属、所管、所用房屋的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组织开展可燃物清理,杜绝违规存放、使用电动自行车及其他不安全用电、用火的行为。
七、未及时对房屋进行检查或查出问题未及时修缮,造成房屋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的,根据《北京市城镇房屋防汛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责任由房屋所有权人自负。
房屋应急抢险报险电话:
房屋所在地区 | 24小时应急报险电话 |
建国门 | 010-65255017 |
朝阳门 | 010-65254446 |
东四 | 010-84068470 |
北新桥 | 010-64042982 |
东直门 | 010-65529336 |
东华门 | 010-65253917 |
景山 | 010-64042883 |
交道口 | 010-64045656 |
安定门 | 010-64043953 |
和平里 | 010-84111271 |
东花市、龙潭、体育馆 | 010-67124410 |
崇外、天坛、前门 | 010-67022218 |
永外 | 010-67212104 |
北京市东城区房屋管理局
二〇二五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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