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北京市生态环境局等18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北京市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京环发〔2023〕27号),参照《中共北京市东城区委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东城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分工规定〉的通知》(京东发〔2020〕10号),制定《东城区经信局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现公示如下:
(一)指导本区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信息化技术等创新和技术进步,推进企业技术改造。
(二)组织落实本区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信息化领域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
(三)承担相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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