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东方广场派出所在办理一起盗窃案中,依法扣押手机两部、键盘一件至今无人认领。因无法确定扣押物品合法所有人,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三十三条之规定,对上述物品发布招领公告。物品信息如下:
苹果牌手机,白色
荣耀牌手机,黑色
MAIDIAN牌键盘,黑色
物品被盗地点:北京市朝阳区焦奥中心B座
请上述物品所有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持有效身份证明及购买凭证等材料与办案民警联系,或到东城公安分局东方广场派出所办理认领事宜。逾期无人认领的,东城公安分局将按国家有关规定按无主财物予以处置。
联系人:刘警官、胡警官
联系电话:13693570133、010-85118110
特此公告
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
东方广场派出所
2024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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