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北京春晖云霞商贸有限公司登记(备案)决定书

日期:2023-06-19 16:25    来源:东城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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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事人:北京春晖云霞商贸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15844537153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张志财

  住所(经营场所):北京市东城区天坛东路74号F120室

  2022年6月29日,景倩向本局反映本人身份被冒用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并提交相应材料。本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及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予以受理和调查。

  经查明,北京春晖云霞商贸有限公司于2017年4月19日取得的登记(备案),在景倩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冒用其身份信息提交虚假材料取得相关登记(备案)。以上事实有当事人登记档案、景倩提供的举报材料、询问笔录等证据佐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第四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本局决定撤销2017年4月19日北京春晖云霞商贸有限公司将景倩备案为监事的备案事项。

  如对本决定持有异议,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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