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京建物[2009]836号)文件规定,住宅小区管理中心收取了:
北京中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中海紫玉苑6号楼3单元33、34号电梯,5单元35、36号电梯,2单元31、32号电梯,1单元29、30号电梯;5号楼5单元27、28号电梯、3单元25、26号电梯申请公维电梯维修工程的申请材料。该企业所申报的材料符合《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京建物[2009]836号)、关于印发《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审核标准》的通知(京建发[2010]272 号)等相关规定要求,且申报单位也均提供了相应的承诺书。故,上述材料均已通过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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