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交道口街道办事处关于限期主张权利公告

日期:2023-06-02 15:19    来源:交道口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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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交道口街道公告字2023001

  经查,位于北京市东城区交道口南大街29号的地上两层建筑物,砖混结构,每层东西长19米,南北长11.5米,面积218.5平方米,两层总建筑面积为437平方米。地下室东西长16.2米,南北长8米,面积129.6平方米。地上两层及地下室总建筑面积为566.6平方米,经向规划自然资源部门协查,该建筑物未依法取得规划许可手续,违反了《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属于违法建设,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勘验笔录、协查复函等材料为证。

  请上述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的搭建人、建设单位或者所有人、管理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相关审批文件等材料到本行政机关主张权利,并依法接受调查处理。当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请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均加盖单位公章),被委托人身份证明(身份证)等证明材料接受调查。

  依据《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七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本行政机关责令该违法建设搭建人于本公告期限内自行拆除(或回填)上述违法建设;逾期不拆除的,本行政机关将依法予以强制拆除(或回填)。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雨儿胡同旁15号对面(交道口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

  联 系 人 :胡爱民、孙泽宇

  联系电话:64035020



  (印章)        

  二○二三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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