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登记听证告知书

日期:2023-05-30 11:27    来源:东城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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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红艺: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北京泛美伟业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你单位”)涉嫌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公司登记一案,已调查终结。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撤销登记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撤销内容告知如下:

  经查,你单位于2022年6月1日取得注销登记。你单位在办理上述注销登记时提交的《全体投资人承诺书》材料中有“本企业北京泛美伟业建材有限公司现向登记机关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并郑重承诺:本企业申请注销登记前吊销已满三年,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不存在未结清清算费用”等内容。

  经调查,根据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8)京0114民初13437号和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京0114执3949号,你单位仍有债务尚未偿还。故你单位在办理注销登记时提交的上述《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内容与实际不符,属于虚假材料。

  上述事实有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等材料佐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本局拟撤销你单位于2022年6月1日取得的注销登记。

  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三十八条第三款、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对上述拟作出的撤销登记,你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果有陈述、申辩意见,你应当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局提出;如果要求举行听证,可以在本告知书的送达回证上提出举行听证的要求,也可以自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提出举行听证的要求。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张沥元、李溪言           联系电话:67199152

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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