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改科信息公开2023.4.26

日期:2023-05-06 16:45    来源:区住房城市建设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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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一、房改售房备案:

  1.北京京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经本单位党委会批准, 按成本价售房申请已备案。

  二、房改调房备案: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机关事务管理局经中央国家机关房改办批准, 按房改成本价回购住房申请已备案;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机关事务管理局经中央国家机关房改办批准, 按经适房价调房申请已备案。

  三、支取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审核:

  依据《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京建物[2009]836号)文件规定,住房制度改革科收取了:

  1.北京市房地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东城区安外西河沿、忠实里南街、前门东大街、崇文门西大街部分楼房电梯维修、更新工程的申请材料;

  2.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东城区培新街乙5号部分楼房屋面防水维修工程的申请材料;

  通过对材料的严格审核,已审批完成。

  四、支取售房款审核:

  依据《关于按房改政策出售住房售房款存储使用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京房改办〔2007〕4号)和《修改<关于按房改政策出售住房售房款存储使用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京房改办〔2018〕7号)文件规定,住房制度改革科收取了北京正阳恒瑞置业有限公司关于朝阳区潘家园东里部分楼房无负压供水设备改造工程的申请材料。通过对材料的严格审核,已审批完成。

  以上材料2023年4月10日——2023年4月14日期间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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