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京建物[2009]836号)文件规定,住宅小区管理中心收取了:
北京强佑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和平新城32号楼1、4单元、30号楼B单元、29号楼B单元、27号楼B单元1号电梯更新工程的申请材料。该企业所申报的材料符合《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京建物[2009]836号)、关于印发《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审核标准》的通知(京建发[2010]272 号)等相关规定要求,且申报单位也均提供了相应的承诺书。故,上述材料均已通过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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