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北京大德顺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备案)决定书

日期:2023-02-06 14:08    来源: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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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北京大德顺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0101016540984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李剑华

住所(经营场所):北京市东城区南竹杆胡同1号9层1002室

2022年07月18日王辉向本局反映本人身份被冒用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备案),并提交相应材料。本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予以受理和调查。

   经查明,当事人于2013年12月5日取得王辉备案为监事的备案事项,未经王辉同意冒用其个人身份信息办理相关备案。本局于2022年7月18日2022年9月1日将上述涉嫌冒用他人身份登记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调查,公示期内无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以上事实有当事人登记档案、王辉提供的举报材料现场笔录等证据佐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本局决定撤销2013年12月5日北京大德顺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王辉备案为监事的备案事项

如对本决定持有异议,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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