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北京汇众恒通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登记(备案)决定书

日期:2022-10-08 17:13    来源: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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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北京汇众恒通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号110101014146606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程国强

住所(经营场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小街82-005

202237日李春秋向本局反映本人身份被冒用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备案),并提交相应材料。本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予以受理和调查。

经查明,北京汇众恒通投资顾问有限公司2011810李春秋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冒用其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将李春秋登记(备案)自然人股东、监事。以上事实有当事人登记档案,李春秋提供的举报材料、司法鉴定意见书、现场笔录、询问笔录、电话记录等证据佐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本局决定撤销2011810北京汇众恒通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李春秋登记(备案)为自然人股东、监事登记(备案)事项。

如对本决定持有异议,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〇二二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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