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北京味宝轩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1MA01X843XM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李彦强
住所(经营场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南小街2号楼4层511
2021年10月22日黄占亚向本局反映本人身份被冒用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备案),并提交相应材料。本局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撤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予以受理和调查。
经查明,北京味宝轩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13日取得的公司监事的备案,未经黄占亚同意冒用黄占亚身份信息办理相关备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本局决定撤销北京味宝轩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13日将黄占亚设立备案为监事的备案。
如对本决定持有异议,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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