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北京迪亚轩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备案)决定书

日期:2022-07-04 16:28    来源: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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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北京迪亚轩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1MA01X7LC9L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黄占亚
  住所(经营场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南小街2号楼7层815
  2021年10月18日黄占亚向本局反映本人身份被冒用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备案),并提交相应材料。本局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撤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予以受理和调查。
  经查明,北京迪亚轩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13日取得将黄占亚登记(备案)为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经理、股东的登记(备案),未经黄占亚同意冒用黄占亚身份信息办理相关登记(备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本局决定撤销北京迪亚轩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13日取得的设立登记(备案)。
  你公司应当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10日内交回营业执照。逾期不交回的,本局将按有关规定执行。
  如对本决定持有异议,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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