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1月东城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下降8.5%

日期:2020-12-18 17:08    来源:东城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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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1月东城累计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1095.6亿元,同比下降8.5%。按行业分,批发业、零售业、住宿业和餐饮业分别累计实现零售额326.2亿元、714亿元、8.4亿元和47亿元,同比分别下降9.4%、4.8%、53.3%和33.1%。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范围、采集渠道及主要指标解释

    1.统计范围

  本地域内有消费品零售业务活动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活动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2.采集渠道

  按照《批发和零售业统计报表制度》、《住宿和餐饮业统计报表制度》要求: 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1]通过联网直报系统上报统计数据;限额以下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通过抽样调查获取数据,进而推算总体。

  3.主要统计指标解释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指企业(单位、个体户)通过交易直接售给个人、社会集团用于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

[1]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统计限额标准: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零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住宿业:星级饭店及星级饭店以外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餐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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