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5月东城区规模以上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日期:2021-07-09 10:3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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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  目

从业人员平均人数(人)

收入合计(亿元)

利润总额(亿元)

1-5

±%

1-5

±%

1-5

±%

累计

累计

累计

合计

592499

-3.4

8268.2

20.3

3007.7

-20.9

按行业门类分

  批发和零售业

72411

-6.4

3558.7

31.3

140.9

309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21226

-22.3

39.1

24

-0.4

  住宿和餐饮业

91918

-2.8

89.0

48.3

-2.3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7079

-2.3

262.1

9.5

48.4

0.3

  金融业

78991

-4

3325.4

-9.8

2665.3

-49.5

  房地产业

57898

-4.2

131.8

23.3

13.6

439.9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99588

0.5

331.3

11.7

120.0

-22.1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43563

0.3

177.4

12.8

12.3

36.2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4792

-6.2

9.8

-13.1

-0.1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5766

-8.3

3.2

16.7

-0.1

  教育

18013

0

40.4

10

0.1

-8.2

  卫生和社会工作

35495

1.4

187.4

60

-1.4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25759

-2.4

112.6

39.3

11.5

389.4

:1.行业划分执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

   2. “利润总额”1-本月数据或者同期1-本月数据为负数时,不计算同比增长,相应位置为“-”。

   3.同比增长是利用统计范围内调查单位填报的相关指标的“1-本月”以及“上年同期”数据计算取得。

统计范围、采集渠道及主要指标解释

(一)统计范围

年营业收入(收入合计)1000万元以上(其中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社会工作500 万元及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指限额以上法人单位;规模以上金融业和重点房地产开发经营法人单位)的第三产业法人单位。

(二)采集渠道

所有符合统计范围的单位按照《批发和零售业统计报表制度》、《住宿和餐饮业统计报表制度》、《金融业统计报表制度》、《房地产业统计报表制度》、《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通过统计数据集中采集平台上报统计数据。

(三)主要统计指标解释

收入合计:指单位取得的各类收入,包括企业的营业收入和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的收入合计。企业营业收入指企业从事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和让渡资产使用权等生产经营活动形成的经济利益流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事业单位收入合计指从各种渠道获得的收入,包括财政拨款、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民间非营利组织收入合计指从各种渠道获得的收入,包括捐赠收入、会费收入、提供服务收入、商品销售收入、政府补助收入、投资收益和其他收入。

利润总额: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是生产经营过程中各种收入扣除各种耗费后的盈余,反映企业在报告期内实现的盈亏总额。

从业人员平均人数:指在报告期内(年度、月度)平均拥有的从业人员数。按“谁用工、谁统计”的原则实施统计,包括参加经营活动的正式人员、劳务派遣人员和临时聘用人员。季度或年度平均人数按单位实际月平均人数计算。

2021年1-5月东城区规模以上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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