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索引号]11A000/ZK-2023-000981
  2. [主题分类]
  3. [发文机构] 东城区人民政府
  4. [联合发文单位]
  5. [实施日期]
  6. [成文日期] 2014-05-27
  7. [发文字号] 东政发〔2014〕17号
  8. [废止日期]
  9. [发布日期] 2014-05-28
  10. [有效性] 有效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关于阎雪菁等两名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2014512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第49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现将阎雪菁等两名同志的任职事项通知如下:

任命阎雪菁为北京市东城区劳动服务管理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任命杨学旺为北京市东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

 20145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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