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智敏等三十一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东组干通〔2012〕26号
各街道工委,区委各部门,区政府各委、办、局党委(工委、党组),各区级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党组,各企事业单位党委(总支、支部):
经2012年5月16日十一届东城区委常委会第11次会议研究,决定:
张智敏同志任区统计局党组书记,免去其区委老干部局局长、组织部副部长(兼)职务;
李长华同志任区委老干部局局长、组织部副部长(兼),免去其区委党校常务副校长、社会主义学院常务副院长(兼)职务;
王清同志任区委党校常务副校长、社会主义学院常务副院长(兼),免去其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委员(兼)职务;
田国庆同志任区法院执行局局长(正处职);
高清华同志任区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
徐中煜同志任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武殿国同志任区委老干部局副局长,免去其区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王贤柱同志任区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区委组织部副调研员职务;
张丽梅同志任区委台湾工作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军同志任区委社会工作委员会副书记;
曲书才同志任区委社会工作委员会委员;
王桁同志任区民政局党组成员;
杨宪义同志任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委员会党组成员;
付东亮同志任区文化委员会党委委员,免去其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党组成员职务;
郝志强同志任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党组成员,免去其永外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杨维忠同志任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党组成员;
张俊强同志任北京站地区管理处党组成员;
刚杰同志任东华门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武装部部长,免去其建国门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武装部部长职务;
毛秀程同志任建国门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武装部部长,免去其交道口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总工会主席职务;
张黎同志任体育馆路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免去其团区委党组成员、副书记、纪检组组长(兼)职务;
李荣同志任东花市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武装部部长(试用期一年);
范国伟同志任区法院政治处副主任(副处职)(试用期一年);
郭月清同志任区法院政治处副主任(副处职)(试用期一年);
苏群安同志任区委统战部副调研员;
赵志高同志任区委统战部副调研员;
王昕同志任体育馆路街道工作委员会副调研员,免去其体育馆路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纪工委书记职务;
免去张剑同志区法院执行局局长(兼)职务;
免去朱红旗同志区文化委员会党委委员、工会主席职务;
免去张礼同志区旅游发展委员会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肖建利同志东华门街道武装部部长职务;
免去韩春梅同志东花市街道武装部部长职务。
特此通知
中共东城区委组织部
2012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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