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燕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安乐林六条平房边角地更新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永外街道安乐林六条平房现状涉及房屋共有16间平房,均无房本,常住20人。
二、工作进展
1.开展基本信息调查
前期,我委会同区房管局、永外街道等部门梳理核实相关历史沿革及现状信息。原安乐林六条部分房屋(两个门牌)属于北京鼎维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实施的鼎盛园住宅工程拆迁项目,拆迁许可证号为京房崇拆许字(2004)第177号,项目于2004年9月20日启动拆迁,于2005年4月19日办理拆迁结案,鼎盛园住宅小区现已建成并投入使用。
2.研究项目路径
安乐林六条平房紧邻鼎盛园住宅小区、景泰西里住宅小区,以及北京第五十中学分校,均为建成区域,各类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已基本完备,在城市空间布局和功能定位上,短期内暂无开展城市更新的客观条件及规划安排。
经与区房管局等相关单位沟通研究,因原拆迁项目已办理拆迁结案,根据2011年1月21日公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2001年6月13日国务院颁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公布之日起废止”,故此安乐林六条地区的未拆迁平房不能按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实施拆迁。同时,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明确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相关要求,需对产权人进行征收补偿,因安乐林六条平房均为无证房屋,不适用征收相关政策;根据《关于做好核心区历史文化街区平房直管公房申请式退租、恢复性修建和经营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关于申请式退租程序“恢复性修建片区内的直管公房承租人持直管公房租赁合同、本人身份证明及户籍证明等材料,向实施主体提出申请”相关要求,安乐林六条平房同样不适用申请式退租政策。
三、下一步工作
为切实回应群众关切,积极推动解决历史遗留难题,下一步我委将会同永外街道、区规自分局等相关单位,充分考虑永外地区整体发展规划,立足区域功能定位,结合解危排险相关政策要求,从小微空间整治提升、补足公共服务设施短板等角度,对安乐林六条平房区域进一步加大规划和政策研究力度,研究通过环境整治等方式逐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北京市东城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委员会
2025年6月25日
主要领导签发:苏振芳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杨慧 64047711-6523
代表意见:非常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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