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城区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180号建议的答复意见(A类)

日期:2025-08-13 09:00    来源:东城区住建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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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燕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咏园二期、管村1号院等地块更新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地块现状

咏园二期紧邻一期,现状建筑风貌较差,共有16户居民,1处非宅,共12间,自建9间,面积在13-30平米之间不等。管村1号院紧邻革新里小学,现有居民27户、房屋28间,其中公房18户、私房8户、自建房1户。

2.规划性质

咏园二期规划用地性质为绿地、广场及室外公共体育用地;管村1号院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共服务设施及公共事务用地。

二、工作进展

我委会同区规自分局、永外街道等部门研究建议相关内容,具体工作如下:

1.开展基本信息调查

通过调取历史档案,对照核心区控规,系统梳理核实该区域的权属情况、历史沿革、居住人情况及用地性质等基本信息。

2.加强环境整治及安全管理

一是产权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制定了详细的日常巡查制度,定期开展安全巡查工作。重点清理院内堆积物、易燃物,消除火灾隐患,同时通过张贴宣传海报、举办防灾减灾知识讲座等方式,加强对居民的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居民的安全意识。在汛期来临前,提前储备应急抢险物资,组织应急演练,确保在遭遇极端天气时能够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冬季则加强对房屋的安全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部位及时进行维护修缮,全方位保障居民的居住安全。二是永外街道充分借助重点区域相关政策优势,将咏园及周边区域纳入南中轴线沿线治理提升工程的范围针对周边平房区域的交界处,采用高大树木、铁艺屏等设施进行遮挡,有效改善区域的视觉环境,提升城市形象。

3.研究项目路径

规划研究方面,结合周边实际情况及规划用地性质,可考虑留白增绿、补足地区公服配套等更新方向。居民搬迁方面,鉴于地块利用符合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590号)第二章、第八条关于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相关要求,后续可通过征收程序推进居民搬迁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委将会同区级单位以核心区控规为重要遵循,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立足永外地区功能定位及发展需求,从留白增绿、补足片区公共服务设施短板等角度,研究咏园二期、管村1号院具体规划用途、更新实施路径及资金保障方案。

 

 

                       北京市东城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委员会                  

                           2025625

 

主要领导签发:苏振芳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杨慧  64047711-6523 

代表意见:非常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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