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汝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城市更新中老旧小区地面改造”的提案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相关政策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加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工作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要求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北京市把老旧小区改造作为城市更新行动的重要内容、作为重要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作为“民生改善综合体”来抓紧推动。按照我市“十四五”时期老旧小区改造规划,到“十四五”期末,要力争基本完成全市2000年底前建成需改造老旧小区的改造任务。
新阶段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将“业主同意实施物业管理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列为综合整治前置条件,按照“六治七补三规范”(即:治危房、治违法建设、治开墙打洞、治群租、治地下空间违规使用、治乱搭架空线,补抗震节能、补市政基础设施、补居民上下楼设施、补停车设施、补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补小区治理体系、补小区信息化应用能力,规范小区自治管理、规范物业管理、规范地下空间利用)内容进行综合整治。
二、 工作情况
依据《北京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标准与技术导则》的要求,我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实施主体在责任规划师指导下,根据初步确定的小区综合整治菜单,按照科学性、合理性 和可操作性的原则编制综合整治方案,方案要突出小区特色,符合小区实际。在道路更新方面,小区道路改造应保留和利用有历史文化价值的街道, 延续原有的城市肌理。小区内路网系统宜结合现状条件改造,并与城市道路交通系统及慢行系统有机衔接。小区内道路出现破损、龟裂、坑槽、沉陷等问题,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CJJ 36)的要求进行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采取相应的养护对策。
东城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联席会办公室指导属地街道开展老旧小区地面改造工作。一是对小区地形、建筑布局、地下管线等进行详细勘查,为科学制定改造时序和标准提供数据支撑;二是综合考量老旧小区地面改造实际,满足居民出行需求同时,与停车需求的优化相结合;三是严格按照工程建设标准和规范,加强对施工质量的监督检查,依据设计方案和验收标准,对老旧小区地面改造工程进行验收评估;四是街道和社区,通过多种渠道,如社区公告、线上平台、居民座谈会等,向居民宣传老旧小区地面改造的重要意义、规划方案和实施进度,提高居民对改造工作的知晓度和支持度。
三、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将按照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联席会的工作部署,积极履行工作职责,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探索先进技术,优化路面设置。在现有技术的基础上,科学制定改造时序和改造标准,结合民众实际需求,优化道路设置,多措并举,解决居民诉求;
二是强化规划设计,广泛征求意见。坚持规划引领,在责任规划师指导下,结合小区特点,科学编制综合整治方案,制定标准化改造清单供居民自行选择,充分征求居民意愿,听取改造意见。施工前向居民展示效果图及施工平面图,通过问卷调查、居民会议等形式明确需求,促进改造项目顺利实施。
三是搭建议事平台,鼓励居民参与。加强社区协商议事,畅通居民参与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渠道,指导街道用好“五民工作法”“小巷管家”等居民工作方法,在老旧小区综合整治过程中发挥社区议事厅议事协商平台作用,引导社区成员积极有序参与老旧小区自治管理,在总体规划、出行停车优化等方面,对社区各类群体,尤其是残疾人、老年人和儿童等特殊群体的出行需求充分发表意见建议,促进居民形成共识,推动老旧小区地面改造科学合理。
四是制定《居民公约》,强化家园意识。坚持依法制定居民公约,在全区163个社区全部依法制定《居民公约》基础上,结合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由街道指导社区对《居民公约》进行修订,将优化居住环境、提升居住质量、支持老旧小区改造等内容修订补充到《居民公约》中,并持续做好公约宣传工作。
北京市东城区房屋管理局
202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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