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城区政协第十五届三次会议第168号提案的答复意见(A类)

日期:2024-08-02 15:50    来源:东城区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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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芬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保障东城区精神障碍患者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的提案”已收悉,十分感谢您对我委工作的支持与关注。委领导非常重视,经过认真研究,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高度重视,高位推进

区卫健委始终高度重视我区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大力提升患者救治救助水平和治疗水平。在区卫健委的领导下,区精保院与各单位积极配合,明确工作任务,加强信息共享,指导全区17个街道对精神障碍患者提供管理服务工作。2023年度精神卫生各项管理指标均达到市级要求标准。作为免费服药政策的实施部门,精保院全力保障我区精神障碍患者能够免费、便利地获得药物治疗服务,2023全年免费服药累计8148人次,共对648名患者开展血药浓度监测。根据市级文件精神,第二代长效针剂治疗精神分裂症作为年度工作重点,其工作经费纳入免费服药经费保障,精保院为所有辖区在册精神分裂症患者建立二代长效针剂台账,积极动员患者及家属,有序开展长效针剂推广工作,使用第二代长效针剂治疗累计28名,脱落3名。

二、分类补偿,予以倾斜

根据《北京市东城区财政局北京市东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东城区区属公立医院财政分类补助预算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东财发〔2019〕684号)等文件精神,区财政局为配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在推行全面预算管理、落实财政投入政策的基础上,对区属公立医院的离退休人员基本经费、大型医用设备、人才队伍建设、重点专科建设等,按照医院类型、功能定位和运行情况实行差别化财政补助;对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精神病、康复护理、老年病、妇幼保健等专科医疗机构,区分功能定位和公益性差异,按不同标准给予倾斜性补助;对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和政府指令性公共服务任务按项目进行补偿。

一方面,考虑到区精神卫生保健院公益一类的属性,以及其运行发展状况,区财政局对精保院一直按照高于其他区属公立医院的标准给予倾斜性运行补助。运行补助用于支持区属公立医院运行发展,并由各医院根据自身发展特点统筹管理使用。

另一方面,自2020年疫情爆发以来,鉴于岗位绩效、政府绩效、平安建设奖励资金等一次性奖励资金数额较大,医院自行承担压力巨大,且近三年区属公立医院经济运行受到疫情的严重影响,部分医院出现亏损,个别医院甚至存在资金流断裂的总体情况。为保持医务人员队伍稳定,体现政府对于医务人员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肯定,区财政局加大激励保障力度,积极给予区属公立医院特殊时期财政补助资金支持,并根据医院类型、功能定位、运行情况等给予不同比例的倾斜负担。区财政局对区精神卫生保健院一直按照高于其他区属公立医院的标准给予特殊时期财政补助资金支持。

三、统筹财力,重点保障

在近年来我区财政紧平衡的态势下,部门预算中连续多年安排“精保院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免费服药项目”400万元。2024年,在全区项目预算经费大规模削减的情况下,我委区级项目经费较上年下降25%。鉴于上年度“精保院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免费服药项目”经费存在缺口的问题,委里通过统筹预算,对精保院“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免费服药项目”安排预算资金472万元,较上年有所增加。今后在安排部门预算中,也会优先支持该项目,充分体现区财政和区卫生健康委对精保院精神障碍患者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重视与支持。

保障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治疗、康复的合法权益,帮助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恢复社会功能,有效防止和减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危险行为的发生,有利于维护东城区社会和谐稳定。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做好资金分配及统筹管理,保障区精保院精神障碍患者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落实。

2024年6月10日

主要领导签发:曾文军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孙艳  010-64071455

委员意见:非常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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