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城区政协第十五届三次会议第145号提案的答复意见(A类)

日期:2024-08-02 15:48    来源:东城区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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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国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好中重度疼痛患者安全、有效及便捷使用止痛药物的提案”收悉,十分感谢您对卫生工作的支持与关注,我委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加强管理,规范印鉴卡使用工作

东城区卫生健康委高度重视医疗机构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日常管理,严格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内容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进行管理,第三十七条规定医疗机构取得印鉴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是有专职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人员;二是有获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执业医师;三是有保证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储存的设施和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麻精印鉴卡使用工作,2023年11月-12月东城区卫生健康委组织对辖区有关医疗机构开展麻精印鉴卡换发工作。目前,东城区持有麻精印鉴卡的医疗机构共33家(北京幸福医疗美容医院暂停营业),其中公立医院15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家(朝阳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会办医疗机构17家。

二、组织培训,保障麻精药合理使用

为进一步加强各有关医疗机构麻精药品规范化管理和使用,保障麻精药品的合理使用及医疗安全,东城区卫生健康委定期组织开展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培训考核会议,围绕麻精药品相关管理制度,《北京市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指南(2022版)》等内容进行授课,不断加强工作落实,明确人员职责,完善工作制度,确保药品使用的合法合规。2023年度,东城区卫生健康委共组织辖区19家社会办医疗机构和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共249人参加培训。

三、加强监管,保障麻精药安全使用

为不断规范麻精药品全流程管理工作,2023年度,东城区卫生健康委联合区卫生健康监督所、区市场监管局和区禁毒大队,组织区药学质控中心20余名药学专家对东城区34家持有麻精印鉴卡的医疗机构开展麻精药专项督导检查。对医疗机构麻精药品的组织管理、相关制度建设、人员培训、麻精药品使用、处方管理及储存设施环境等内容进行全覆盖督导检查,专家现场对各医疗机构存在的问题给予可行性指导建议,并要求各医疗机构及时进行整改。

四、东城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麻精药品使用现状

东城区1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只有朝阳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与使用了麻醉药品,品种为硫酸吗啡缓释片和盐酸羟考酮缓释片,且该中心麻醉药品仅限住院患者使用,未在门诊患者开放。

依据国家麻醉药品及一类精神药品管理相关规定,目前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中重度疼痛治疗确实存在困难。

一是药品贮存条件。储存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应设专用柜(库),专用库要求配备安全防盗门,非封闭库房窗户应安装防护栏,设立麻精药品保险柜或符合防盗的等要求的麻精药品智能药柜,要求安装监控设施及报警装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药房条件与文件要求差距太大,改造困难。

二是药学人员要求。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的专库和专柜实行双人双锁管理,要求做到双人开箱验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药学人员紧缺,落实双人专管困难。

五、合理统筹,完善财政保障机制

(一)东城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财政保障政策

区财政局高度重视东城区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运行发展状况。一是根据《关于取消区县社区卫生财政专户 加强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预算管理的通知》(京财社〔2015〕2052号)以及《关于加强东城区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预算管理的通知》(东财发〔2017〕423号)文件精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超支不补、结余按照规定使用”的预算管理办法,区财政局、区卫健委在核定任务和收支的基础上,结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职能和服务区域,统筹安排财政资金,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所需经费。

二是根据2023年1月市卫健委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深入推进基层转诊促进分级诊疗的工作方案的通知》(京卫医〔2023〕6号)文件精神,对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行“公益一类保障,公益二类管理”的运行保障机制。

三是根据2023年8月市卫健委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2023年北京市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工作计划的通知》(京卫基层〔2023〕14号)文件精神,财政部门按照全面预算管理要求,统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各项收入,安排年度预算。

(二)区属公立医院的财政保障政策

根据《北京市东城区财政局北京市东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东城区区属公立医院财政分类补助预算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东财发〔2019〕684号)文件精神,区财政局为配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在推行全面预算管理、落实财政投入政策的基础上,对区属公立医院的离退休人员基本经费、大型医用设备、人才队伍建设、重点专科建设等,按照医院类型、功能定位和运行情况实行差别化财政补助;对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精神病、康复护理、老年病、妇幼保健等专科医疗机构,区分功能定位和公益性差异,按不同标准给予倾斜性补助;对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和政府指令性公共服务任务按项目进行补偿。

下一步,东城区卫生健康委将持续落实麻精印鉴卡管理工作,及时响应各有关医疗机构申领印鉴卡需求;加强培训,提升安全意识及专业水平;加强监管,保障用药安全。同时,加强与区财政局的沟通交流,区财政局也将继续完善财政补偿机制,指导区属医疗机构做好资金统筹安排,着力提高我区医疗机构医疗水平及服务能力。

非常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希望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努力完善和改进不足。有不妥之处,请您指正。

北京市东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5月10日              

主要领导签发:曾文军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 马葆睿  010-64009639

委员意见:非常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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