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城区政协第十五届二次会议第5号提案的答复意见(A类)

日期:2023-07-18 14:23    来源:东城区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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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宁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推进东城区重点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的提案”的提案收悉,十分感谢您对我委工作的支持与关注。委领导非常重视,经过认真研究,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北京市卫生健康委等15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母婴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京卫指导201712号)文件精神,东城区积极推进母婴设施建设

一、高度重视,高位推进

东城区认真贯彻落实2016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 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北京市实施全面两孩政策的《实施意见》2021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 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北京市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加快推进公共场所母婴设施建设,切实完善生育政策配套措施,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东城区卫生健康委积极推动,加强组织领导与宣传推广,不断完善辖区内的母婴设施建设

二、摸底排查,建设现状

为了满足不同群体对于母婴设施的需求,东城区在建设母婴设施的过程中始终坚持以需求为导向,关注孕期、哺乳期妇女和婴幼儿的需求,组织各街道办事处共同参与母婴设施建设,根据不同场所的需求和建设标准进行规范建设,为母婴群体提供便利,更好的保障母婴群体的权益,为哺乳期妈妈提供舒适、安全、卫生、温馨的环境。经全区各街道办事处民生保障工作人员排查截至目前,全区已配置母婴室场所56家。按照国家文件要求,应设置母婴设施的公共场所基本建成母婴设施

三、积极推进,建设经验

按照“行为特征”和“需求特征”双重要求,结合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特点,依循“设施效率性、空间公平性和服务可行性”原则甄别优先配置的场所类型,建立分类指导、重点供给的多层次母婴设施服务圈。在公共场所母婴设施建设过程中,考虑到各类型公共场所与其专属的专项规划紧密相关,因此在建立母婴设施时与各类公共场所的专项规划相结合,同时兼顾规模协调和结构协调。基于此,东城区卫生健康委与辖区内医院进行沟通协调,督促医院在院内设置独立母婴室,并在导诊台设置指引设施,为前往医院就诊的母婴群体提供服务。

母婴设施建设能全面提升现代城市文明与人性关怀,为我国落实生育政策提供有效设施保障,也是让城市更有温度的形象窗口。今后,我们将按照市卫生健康委的统一部署,加强管理和维护,推进母婴设施正常运行。一方面督促各单位加强内部管理,通过日常检查、随机检查和配强管理人员等进一步加强巡查和保洁,并保持管理人员的相对稳定。另一方面,鼓励各单位积极听取群众意见,根据意见反馈及时完善服务,切实发挥母婴设施功能。

 

 

 

    

2023612日     

 

 

主要领导签发:曾文军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刘洁靓  64068331

委员意见:非常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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