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城区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77号建议的答复意见(A类)

日期:2023-06-20 14:2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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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区属公立医院财政投入"的建议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自2009年中央医改工作正式启动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我区在2011年开始实施"十二五"改革发展规划,全面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年来,我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为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供有力支撑。现将我区区属公立医院财政投入情况作梳理汇报。

  一、东城区区属公立医院概况

  东城区现有10家区属公立医院,除北京市东城区老年康复护理院1家属于托管外,正常运转的为9家:1.综合医院2家,分别为北京市第六医院(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北京市普仁医院(二级甲等综合医院);2.专科医院3家,分别为北京市东城区崇文口腔医院(一级甲等口腔医院)、北京市东城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二级乙等妇幼保健院)、北京市东城区精神卫生保健院(二级合格精神病医院);3.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4家,为北京市鼓楼中医院(三级合格中医医院)、北京市和平里医院(三级甲等中西医结合医院)、北京市隆福医院(三级甲等中西医结合医院)和北京市东城区第一人民医院(二级甲等中西医结合医院)。

  二、东城区区属公立医院财政投入情况

  区财政高度重视区属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自2020年新冠疫情爆发以来,财政部门持续强化财政投入责任,建立健全区属公立医院财政分类补助政策,致力于改善和提高区属公立医院的就医环境、学科建设和重症救治能力等。

  (一)财政分类补助政策

  2019年,根据《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完善区属公立医院财政分类补助政策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京财社〔2018〕285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区财政研究制定《东城区区属公立医院财政分类补助预算管理办法(试行)》(东财发〔2019〕684号)。

  此办法为配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在推行全面预算管理、落实财政投入政策的基础上,对区属公立医院的离退休人员基本经费、大型医用设备、人才队伍建设、重点专科建设等,按照医院类型、功能定位和运行情况实行差别化财政补助;对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精神病、康复护理、老年病、妇幼保健等专科医疗机构,区分功能定位和公益性差异,按不同标准给予倾斜性补助;对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和政府指令性公共服务任务按项目进行补偿。

  进一步加强了区属公立医院财政资金保障管理,积极稳妥推进了区属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促进了区属公立医院服务质量和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不断提升。

  依据此办法,区财政对区属公立医院分类补助情况现行如下:

  1.基本经费补助,对区属公立医院已核定在编在岗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按照既定政策安排人员经常性补助资金。具体包括:

  一是社会保障缴费:原则上参照区属公立医院的平均缴费基数9.1万元安排财政补助,高于平均缴费基数部分由医院自行负担,低于平均缴费基数的按医院实际缴费基数补助。

  二是住房补贴(无房职工):在编在岗人员住房补贴财政补助46%,医院负担54%。

  三是离退休人员经费:财政负担国家政策规定的离退休人员离退休金、公用经费及离休人员医疗统筹经费。

  四是按照党员人数安排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

  2.项目经费补助,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安排的部门专项补助经费。具体包括:

  一是根据区属公立医院的类型及运行情况,实行运行经费差异化补助。用于支持区属公立医院运行发展,并由各医院根据自身发展特点统筹管理使用。(1)对区精神卫生保健院,考虑其公益一类的属性,按其在编在岗每人每年9万元、非在编每人每年5万元的标准安排运行补助;(2)对区妇幼保健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按其承担公共卫生任务的在编在岗每人每年9万元、非公共卫生在编在岗每人每年2.1万元的标准安排运行补助;(3)其他区属公立医院:一是均按在编在岗每人每年2.1万元的标准安排运行补助;二是将区属二、三级公立医院中专职从事公共卫生工作的医务人员基本工资纳入区财政保障。运行补助会结合本市社会平均工资调整变化、区财力状况、医院运行情况适时调整。

  二是对区属公立医院的医改绩效考核、小型修建和技防消防设施工程、医疗设备购置、信息化建设、重点专科建设、公共卫生服务和政府指令性公共服务任务以及人才培养等工作,按照医院类型、功能定位、运行情况等实行差别化财政补助。

  另外,对于政府绩效及平安建设奖励资金等一次性奖励,原则上由各医院自行承担,每年区财政根据医院运行情况,对于因修建停诊等原因造成经济运营困难的医院,给予差异化补助。

  (二)2020年-2022年区属公立医院财政投入情况

  三年来,区财政对区属公立医院的财政投入累计达26.81亿元,年均投入8.94亿元。

  一方面,区财政积极落实对区属公立医院的投入责任,持续保障对区属公立医院的基本经费补助投入。疫情三年来,区财政对10家区属公立医院的人员公用等基本经费投入累计达12.05亿元。特别是自2020年疫情爆发以来,鉴于政府绩效及平安建设奖励资金等一次性奖励资金数额较大,医院自行承担压力巨大,且近三年区属公立医院经济运行受到疫情的严重影响,部分医院出现亏损,个别医院甚至存在资金流断裂的总体情况。为保持医务人员队伍稳定,体现政府对于医务人员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肯定,区财政加大激励保障力度,积极给予区属公立医院特殊时期一次性财政补助资金支持,并根据医院类型、功能定位、运行情况等给予不同比例的倾斜负担。三年来,平安建设奖励、政府性绩效及岗位绩效补助资金等方面,区财政给予区属公立医院补助资金支持累计达2.12亿元。

  另一方面,区财政不断加大对区属公立医院的项目资金投入,合理调整项目资金分布,重点支持区属公立医院的基础设施建设、医疗设备购置更新、关心关爱医务人员、解决医院运营困难等。2020年-2022年,区财政对区属公立医院的项目经费累计投入达14.76亿元,重点用于以下几方面:

  1.基础设施建设

  为全面推进我区卫生领域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医疗公共资源优质均衡发展,改善医院就医环境,提升医院服务能力,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累计投入资金6.58亿元,按照医院实际,对医院病区改造、监控改造、安全设施改造、电路防水改造等项目予以适量补助。资金投入主要用于东城区第一人民医院异地迁建项目、北京市第六医院南北楼加固及节能改造项目、北京市第六医院北新桥院区改建项目、普仁医院病房楼改造项目、精神卫生保健院节能保温改造项目以及其他小型修建和技防消防设施工程等。

  2.医院运营成本补助

  财政累计投入资金4.69亿元,支持医院的运行发展。由医院根据自身发展特点统筹管理使用,运行补助会结合本市社会平均工资调整变化及区财力状况适时调整。

  3.医疗设备购置更新

  财政累计投入资金1.09亿元,按照医院类型和规模及医疗设备配置标准,区卫健委对医院医疗设备购置申请进行审核,制定分年度医疗设备购置(含更新)计划,并向区财政进行申报,区财政根据政府卫生投入政策和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统筹财力予以安排,以促进区属公立医院诊疗水平不断提升。

  4.公共卫生服务和政府指令性公共服务任务

  财政累计投入资金8960.13万元,对区属公立医院承担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按照市、区卫生健康委核定的补助标准和完成数量予以保障;对政府指定的紧急救治、救灾、援外、支农、支边和城乡医院对口支援等公共服务任务,按照区属公立医院完成任务的成本支出予以补助。

  5.信息化建设、医改绩效考核、重点学科建设及人才培养等医院其他发展经费

  财政累计投入资金1.49亿元,用于区属公立医院信息化建设、医改绩效考核、重点学科建设及人才培养等其他发展经费。按照区卫生健康系统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和区卫健委的统一部署安排,医院结合自身实际申报信息化建设项目,并经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审定,区财政统筹安排信息化项目经费,支持区域医疗信息系统建设和医院的个性化信息系统建设等;根据医改绩效考核指标和考核结果,统筹市区财政资金,推动医院的综合改革,支持医院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促进医院健康可持续发展,引导医院在全面预算管理的基础上,重视绩效考核,强化医院的绩效管理理念;同时重视医院软实力建设,支持医院继续建设重点和特色专科,形成特色发展优势;按照区卫健委制定的卫生健康系统人才素质培养计划,统筹安排人才培养经费,加强公共卫生与临床医学、医学与交叉学科,以及卫生应急、卫生信息化和健康服务等复合型人才培养。

  再一方面,为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上级决策部署,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自2020年疫情发生以来,区财政高度重视,快速行动,主动做好各类疫情防控工作资金保障,积极推进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为最终赢得疫情防控阻击战的胜利贡献财政力量。

  一是积极筹措财政资金,支持发热门诊及发热筛查哨点建设。2020年为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央财政发行抗疫特别国债以支持地方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抗疫国债下达我区后,为着力降低疫情对区属公立医院的影响,区财政分配给区卫健委抗疫国债额度4.63亿元,分配给区属公立医院2.80亿元,其中:区财政统筹4663.31万元抗疫特别国债,用于建设区属公立医院发热门诊及发热筛查哨点;其他资金用于医疗机构提升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服务能力建设、医务人员补助、集中核酸检测工作补助、医疗设备购置以及重点专科建设等方面。大力保障了受疫情影响的区属公立医院的平稳运行,保障疫情防控工作稳步推进。

  二是充分发挥财政职能,落实医务人员相关补助政策。

  疫情三年以来,我区共发放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卫生防疫津贴及慰问补助经费等累计3,734.90万元,充分体现了政府对一线医务人员的关心关爱。2023年,我区将继续落实国家完善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有关政策,做好新阶段疫情防控工作,统筹多方资金安排2,986.82万元用于医务人员过渡期临时性工作补助经费。

  三是强化财政服务,建立"三个通道"。建立指标下达快速通道。各科室迅速联动配合,做到第一时间完成疫情防控资金指标下达、项目审核和计划审批等各项工作。建立资金使用绿色通道。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优先保障疫情防控经费需求。在此基础上,简化预算程序,强化工作调度,建立预算审批 "绿色通道",确保疫情防控资金及时到位,不因资金、流程等问题而影响延误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工作。建立政府采购便捷通道。对疫情期间防疫物资紧急采购项目,建立采购便捷通道,按照紧急采购程序办理,以满足疫情防控需要。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下一步,为更好地助力区属公立医院的发展,区财政将根据全市医改工作部署及市区有关财政卫生投入政策的要求,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原则,结合我区财力状况和区属公立医院的发展实际,继续完善财政补助机制,重点向资源均衡布局、学科建设、科研创新、人才培育等方面倾斜。

  一是做好前期疫情防控收尾工作以及近期疫情的应对工作。自2022年年底以来,虽然疫情已逐步放开,但区财政将继续在核酸检测、医疗机构重症设备应急采购、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疫情期间医务人员闭环管理、红码医院建设等方面陆续给予相应财政经费补助支持,做好疫情收尾资金保障以及新一轮疫情的应对工作。

  二是继续实施并不断完善区属公立医院财政分类补助机制,充分考虑疫情对医院运营收入的影响,对区属公立医院的运行及人员成本进行综合性考量,统筹预算安排,保障区属公立医院的平稳运行,助力公立医院的长久发展。

  三是全力落实我区"十四五"规划相关要求,配合区卫健委,全力推动健康东城建设,坚持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大力支持医院各项发展工作的持续推进;积极助力区属公立医院寻求多元化的融资方式,聚焦各医院的不同发展定位,培育品牌效应,推动医院高质量发展。


                                                                                   北京市东城区财政局

                                                                                     2023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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