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运营机制优化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您在提案中指出现有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中,存在着促进经济发展作用较低、考核激励制度亟需完善、人力资源和智力资本投入认可度低等问题,针对以上问题,结合区域实际,东城区于2021年底编制出台《东城区公共文化设施社会化运营全过程管理办法》,树立了公共文化设施社会化运营系统性谋划、整体性推进、全过程管理、创新性发展的标杆,鲜明地体现了以新发展理念指导公共文化设施社会化运营创新发展实践的特点,为新时期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高质量发展做出了引领示范。
一、社会化运营的东城探索与实践
东城区是第二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在示范区创新发展过程中,东城区先行先试,大胆创新,努力探索公共文化服务的新模式和新方法。围绕“有没有、够不够、好不好”三个层次,推动公共文化社会化服务1.0、2.0、3.0的模式版本演进,构建了完善的政策体系、购买机制,形成了清晰的工作脉络和发展成果,涌现出了以“美后肆时”、角楼图书馆、胡同博物馆、27院儿等为代表的一大批形式多样、机制灵活的社会化运营典型,在激活社会力量、丰富服务内容、变革运行机制、提高服务效能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2014年至2016年,1.0版本重点解决资源导入问题,在人员、场地、服务方面实现了市场要素对接。2014年底,出台基层公共文化设施运营指导意见,通过岗位购买配齐社区文化组织员。购买专业院团、剧场演出票,通过“摇号看戏”派发,让百姓免费走进国家大剧院、保利剧院等高雅艺术殿堂。采取与悠贝教育机构合作,在东总部分馆免费提供少儿绘本专业服务。采取民营公助、市场补充的运营模式,在体育馆路建设皮卡书屋。通过设立每年500万社会单位开放引导专项经费,推动辖区单位礼堂、体育场等场地面向公众免费开放,扶持蓬蒿剧场内设置居民电子阅览室,三联韬奋书店设置24小时不打烊公益坐席等。1.0版本通过扶持与项目合作,拓展了公益服务内容,改善了文化活动空间,用创新共赢、协作发展的“杠杆”去撬动社会力量助推公共文化建设,对优化资源配置,提升服务水平起到了积极作用。
2016年,按照国家、北京市鼓励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等相关政策的要求,东城区在全市率先开展了街道综合文化中心和社区综合文化室的社会化运营试点,制定了《东城区基层公共文化设施专业化社会化运营实施方案》、《东城区基层公共文化设施专业化社会化运营购买目录及经费标准》,3年向街道投入购买服务资金3000余万元,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在9个街道综合文化中心、100个社区综合文化活动室实现了社会化运营,同时,东城区积极探索公共文化空间的社会化运营,形成了一批有特色、有影响力的示范典型。
(二)2016年至2018年,2.0版本重点解决制度建设问题,开启了社会组织运作的专业化管理模式。2016年制定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实施办法、目录清单、经费标准,推动政府由“办文化”向“管文化”转变。通过调整文化财政经费使用方向,三年累计投入3000余万,实施政府采购程序引入社会化力量开展专业化运营,逐步覆盖9个街道公共文化设施(增加美后肆时后变为10个街道)。期间,不断强化政府决策和监督职能,同步施行了第三方绩效跟踪考评,群众满意度测评效果理想。街道、社区场馆周开放时间分别达到72小时、56小时以上,错时开放的要求得到落地,每个街道文体中心全年举办文化活动(培训)760余场次,从根本上解决了人员专业性不强,服务形式不多、品级层次不高的瓶颈,推进了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建设,公共文化设施由广覆盖转向高效能。结合空间腾退与城市更新,引入社会主体进行创意、运营,催生了“最北京”特色的角楼图书馆、27院儿社区活力空间。
2.0版本实现了“直接举办、直接提供”到“购买服务、监督质量”的机制转变,有力推动了公共文化“供给侧”改革,经测算财政经费的社会效益得到充分体现。
(三)2018年至2020年,3.0版本重点解决创新发展问题,突出文化聚合能力建设,强化现代化传播理念运用,营造跨区域服务的“市民文化活力空间”和文化美学场所。2019年底,陈吉宁市长在一次调研中,希望东城区在公共文化设施社会化运营中探索创新出一条新的路径。2020年,东城区在梳理各级相关政策、开展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形成了《北京市东城区公共文化设施社会化运营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将社会化运营委托合同期最长延至三年,增设满足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之外的延伸类服务内容,明确了委托主体与承接主体更加灵活的合作方式。3.0版本以文化综合体为建设目标,以跨界思维优化资源配置,重塑公共文化空间,利用大数据、互联网等手段扩大受众群体范围,建立多样化的需求表达机制和多渠道的供给参与机制,2020年景山街道市民文化中心(美后肆时)的正式开放标志着3.0版本的实践落地。3.0版本将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和优质化、个性化的文化服务结合,公共文化服务的免费提供与优惠提供并举,从而更激发各类社会主体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积极性,增强公共文化服务的发展活力,更好满足群众文化新需求新期待。
二、1+6《全过程管理办法》
2021年,东城区深入把握国家对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方向,结合区域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实践,围绕“选—用—管—培”四个环节,形成以全过程管理为牵引的“1+6”公共文化设施社会化运营制度体系,“1”指《东城区公共文化设施社会化运营全过程管理办法》,“6”指与之配套的6个文件,明确公共文化设施社会化管理运营承接主体的资质条件;提出政府采购社会化管理运营承接主体的评价办法,并拟定了示范性合同文本;细化了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内容的标准;制定了具有创新性、可操作性的公共文化服务优惠收费服务指南;构建对承接主体全方位、多角度的评价办法及指标体系;建立了对社会化承接主体的引导扶持政策和机制。以上问题的解决,对于全国在公共文化设施社会化运营方面具有突破性和示范引领作用。特别是优惠收费服务内容、流程和定价方式、收益计算、收益分配等内容的设计,推动社会化运营自我“造血”发展。
从《全过程管理办法》政策文件中可以看到,东城区近年来在开展公共文化设施社会化运营实践中探索、创造的成功经验,已经上升为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政策,其中具有普遍借鉴推广意义的创新举措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系统谋划、整体推进,这是《全过程管理办法》政策文件的突出亮点。公共文化设施社会化运营是一项系统工程,东城区《全过程管理办法》政策文件首次建立了系统谋划、整体推进公共文化设施社会化运营的样板,对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的职责分工、承接主体的遴选标准和方式、服务规范及要求、绩效考核与管理、文化类社会组织的扶持与培育等全方位、全要素、全链条事项做出了规范,以系统化思维引领公共文化设施社会化运营创新发展实践。《全过程管理办法》是东城区在我国率先建立系统谋划、整体推进公共文化设施社会化运营的样板,助力了我国公共文化设施社会化运营水平的提升。
二是落实政府保障责任,强化政策环境营造。东城区公共文化设施社会化运营,不仅改变了政府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方式,而且落实和强化了政府在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上的主体责任。《全过程管理办法》政策文件确保了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内容无缺项、人群全覆盖、标准不攀高、财力有保障、服务可持续的要求不因实施社会化运营而打折扣,东城区为公共文化服务政府购买、服务“外包”环境下落实和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做出了示范。
三是形成全过程闭环管理模式,整合用好公共文化服务资源。东城区在社会化运营的探索和实践方面坚持全方位统筹、全要素兼顾、全过程覆盖、全链条设计的思路,《全过程管理办法》政策文件通过“选—用—管—培”全过程管理闭环,促进了社会化运营全流程管理链条的有效衔接及体制机制的改革创新,防范了公共文化设施运营风险,切实提升公共文化设施社会化运营效能。
四是突破性地解决了发展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瓶颈问题。近年来,东城区公共文化服务建设坚持高质量发展主题,率先开展公共文化服务普惠性优惠收费机制探索,在强化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免费提供的基础上,发展普惠性、低收费的非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以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所期待的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全过程管理办法》政策文件中的公共文化设施优惠收费服务指南实现了公共文化服务“优惠有标准、质量有保障、内容有监管”的创新思路,在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方面形成了创造性突破。
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目标是形成政府、市场、社会共同参与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格局。《全过程管理办法》的发布,是东城区在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的又一项创新举措,标志着东城区社会化运营工作已经升级到4.0阶段,开启了首善之区公共文化创新发展的新篇章。
东城区将继续遵循文化引领城市发展的工作思路,落实“崇文争先”理念,在推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的大局下谋划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专业化发展,紧扣创新融合主线,不断优化公共文化设施网络、改革公共文化服务体制机制、完善服务体系和政策环境,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更高质量发展,为全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东城方案”、贡献“东城经验”。感谢您对东城区公共文化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东城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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