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公开)关于东城区政协第十四届第四次会议14号提案答复意见(A类)

日期:2020-11-04 17:10    来源:东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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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城区政协第十四届第四次会议

14号提案的答复意见(A类)

王保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小区物业管理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东城区住宅小区基本情况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检查党建引领物业管理提高“三率”(提高业委会(物管会)组建率、物业管理覆盖率、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率),20206月初由区委组织部牵头对全区住宅小区进行统计,截止620日经过各街道上报、确认,初步形成东城区住宅小区基础数据台账,共划分了618个小区,涉及楼栋2641栋。

按小区数量分街道统计,排名前5的街道为:和平里街道,106个小区,占比17.12%;东直门街道,72个小区,占比11.63%;东华门街道,62个小区,占比10.02%;永外街道,57个小区,占比9.21%;建国门街道,52个小区,占比8.40%。物业管理状况、业主组织建设情况等还在整理中,7月初基本完成电子地图整理,实现东城区住宅小区落点、落图。

二、《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的突出变化

202051日《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正式实施,新的条例结合北京市实际进行了大胆创新,从突出行业管理向社区治理转变,进一步强调对业主、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建立在街道工委、社区党委领导下的社区治理体系。

一是坚持党建引领物业管理纳入社区治理体系。强调街道、社区对物业服务企业、业主的监督、指导,加强日常管理,构建在党建引领下的社区治理体系。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居民自治、多方参与、协商共建、科技支撑的工作格局。

二是加强对业主组织的实质性审查。对于业主大会组建过程中业主代表、会议流程等属地街道、社区要进行实质性审查,确保业主委员会组建、日常活动依法合规。对于暂时无法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成立由社区工作人员为主任的物业管理委员会作为过渡,将业主组织建立起来,凝聚共识,对业主共同决议事项进行表决。

三是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日常活动的处罚力度。对于物业项目负责人变更、信息公示、履约情况、违规行为劝阻及提示等方面增加了处罚点,进一步明确各行政部门依职责加强对小区内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四是强调各区要建立物业管理综合协调工作机制,组织辖区内街道办事处、住建及相关部门和单位,统筹推进辖区内物业管理各项工作,协调解决辖区内物业管理重大问题。

三、区级主要工作

一是组建党建引领物业管理提高“三率”工作专班。由区委书记、区长任组长,组织部部长和主管街道区领导为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区委组织部、住建委、民政局、司法局、网格中心和各街道办事处。力争三年内“三率”达到95%以上,基本实现全覆盖。

二是制定区级贯彻物业条例三年计划。将物业管理纳入“街道吹哨”部门专班,持续深化党建引领1+X工作体系,落实街道管理体制改革中所承担的物业企业备案、监管、检查、评价以及“接诉即办”等工作职责。

三是继续抓好物业服务“接诉即办”工作,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和解决率。对群众反映问题突出的重点小区制定专项工作方案,集中进行攻坚。各街道要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日常监管和考评,牵头组织社区、业主委员会、自治组织、居民以及职能部门进行各方综合评价,建立物业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建立“红黑榜”,推动形成“优胜劣汰、失信失业”的市场环境。

四是搭建社区议事协商平台。依托社区议事厅、小院议事厅等协商平台,运用“五民”群众工作法,开展“月月有协商、人人会协商”的社区协商活动。创建9个社区议事厅示范点,通过深化社区议事协商机制,依托社区议事厅、小院议事厅等协商平台,引导社区力量广泛参与街巷治理、垃圾分类等社区公共事务,实现“居民的事居民议,居民的事居民定”。建设26个楼门院治理示范点,推进社区治理向小区治理、楼门院治理深化,完善楼门院自治组织架构,提升楼门院环境质量,加强楼门文化建设,丰富楼门院互助文体活动。深化拓展居住区自我服务管理“四有四亮相”工作。根据《东城区关于推进居住区自我服务管理“四有四亮相”的工作方案》,不断完善工作内容,创新工作方式,扩大居住区“四有四亮相”工作覆盖面,进一步提升我区居住区自我服务管理水平。

五提高小区智慧、科技水平。鼓励物业企业创新,社会单位参与小区管理,通过科技手段提高日常管理工作效率,降低管理成本;搭建业主与物业企业沟通、报修平台;建设智慧平安社区,提高小区安全防范能力;社会资本参与投资运行,补充小区便民服务设施。                    

北京市东城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委员会                  

                         202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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