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城区第十六届人大第六次会议
第003号建议的答复意见(B类)
王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重视西营房9号院电梯老化问题”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西营房胡同9号院基本情况
西营房胡同9号院为北京腾利达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开发建设的危改回迁小区,2006年4月建成入住,共有4幢住宅楼892套居民住宅,12部电梯。经向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该小区目前共有业主缴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总计298万元。小区建成入住后,北京腾利达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委托北京市东旭佳业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前期物业管理。2013年5月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业主委员会决定不再与东旭佳业物业管理公司签订新的物业服务合同。2014年5月东旭佳业物业公司撤出该项目后,小区业主委员会未能给小区重新选聘新的物业管理公司,也未能有效开展小区自治,西营房9号院仅由属地街道办事处提供保洁等基本服务。为避免小区业主生活受到影响,东旭佳业物业公司继续提供相关设备设施的应急维修,其中在电梯维修方面已投入80余万元。目前该小区仍属于无正规物业服务状态,共用设备设施未得到正常的维护,部分设备损坏严重。
二、工作推进情况
自物业公司撤管以来,东城区政府多次组织召开关于研究解决和平里街道西营房9号院小区管理问题的专题会议。我委与和平里街道办事处多次就西营房9号院引进新物业服务企业、电梯维修的问题进行沟通,也先后沟通了开发单位腾利达公司、东旭佳业物业公司,就小区电梯损坏状况、维修标准、资金来源征询了维修中具体存在的问题。经梳理各方意见,小区电梯维修主要存在以下困难:
1.小区处于无物业服务状态,维修资金的启动无具体执行主体,无法承担支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所需的鉴定费用;
2.小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不足,余额不足以负担电梯维修费用。
三、下一步工作
西营房9号院的设备设施维修问题涉及物业服务、应急管理、资金安排等多方面,需要综合考虑予以解决。结合党建引领物业管理提高“三率”工作任务,协调和平里街道办事处将西营房9号院作为2020年度任务,组建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在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建立党组织、引入物业管理。具体如下:
组建党员业主代表为主的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牵头组织全体业主就物业管理单位、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价格等进行表决,合法引入物业服务企业。
由物业服务企业对小区电梯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协调北京腾利达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申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积极组织电梯维修,切实解决小区电梯损坏问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不足以支付工程所需费用的,由物业服务企业向业主开展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续交工作。
北京市东城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委员会
2020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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