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东城区政协第十四届三次会议第154号提案的答复意见(A类)

日期:2019-08-01 11:3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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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琪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东城区旧宅院更名及安乐禅林环境整治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将答复意见报告如下:

        首先对提案所提出的建议我们深表认同。随着经济的发展和观念的转变,公众对文化遗产的关注度也越来越高。北京老城分布着很多旧时的王府、寺庙、名人故居、旧宅院。特别是在老城文物的保护与利用方面,由于其特殊的性质和类型,使这些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文物保护与利用成为了目前我国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热点和难点。

一、“名人故居”界定及现有政策规定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分别于1980年、1988年、1996年三次出台了关于严格执行建立纪念设施的规范性文件。

根据中办发[19966号文件精神(见附件),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针对名人故居等纪念设施的建立、报批、审批、经费、使用功能及法律责任等方面已做出了严格规定。名人故居的保护与利用工作必须遵循该文件的各项规定。

名人故居或相关纪念馆的界定不等同于文物建筑定名。文物建筑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赋予的法定身份,而名人故居不一定同时具备文物的法定身份。文物行政部门无权认定名人故居或人文纪念馆。故已列为不可移动文物中的部分项目,虽然具备社会人明确的社会文性信息,但只能以旧宅院或四合院等建筑泛称核定。

同时,据我们了解,国家文物局、北京市文物局正在就名人故居的相关问题进行专题调查研究,寻求解决名人故居保护与利用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

二、旧宅院更名以及挂牌合并问题

关于旧宅院更名和合并挂牌且不影响美观的问题,我们可以将您提出的建议提请到文物局,希望日后能有所改进。但目前现有文物挂牌均由市文物局统一出具规格,暂时不便针对某一处或几处文物进行更改。

三、关于安乐禅林环境整治的建议

1、安乐禅林历史沿革及现状

安乐禅林位于东城区安乐林路63号、琉璃井8号,是北京南城历史较久远、规模较大的佛教寺庙之一,1989年公布为原崇文区文物保护单位。

安乐禅林始建于明代,详细年代无法考证。清康熙年间重修,民国时期荒废。新中国成立以后,因早已无僧众住持,安乐禅林由房管部门接管用于出租,后曾被北京食品厂和北京北冰洋食品厂租用多年。1994年以后改为居民院使用。

寺内现存建筑为清代建筑,两进院落,坐北朝南,建筑面积约800平方米。原有山门三间,现已无存。现存前殿三间,东西配殿各三间。后殿五间、东西耳房各一间,东西配殿各三间。建筑磨砖对缝,房瓦、装修多有改观,原为硬山顶灰筒瓦屋面。后院内仍保存有石供座两个,庙碑一座。碑座与碑身原分离,后经修复还原。安乐禅林历史久远,在北京南郊是颇具规模的寺庙,原有东西跨院早已无存,其寺前街道亦以寺名命名。

2、关于安乐禅林的保护与利用

由于安乐禅林地处望坛小区内,望坛小区目前已基本完成拆迁腾退,已将安乐禅林这座古寺的全貌展现出来,目前施工方未对安乐禅林四周进行拆除,我所和文物科已在前段时间对安乐禅林的保护范围和建控地带进行了勘察,并对施工单位提出了要求,如施工时需要对安乐禅林周边进行拆除时要先通知相关业务部门,需在有专业工作人员在场的情况下指导对其周边进行拆除。(照片附后)

对于缓解文保方面经费问题我们十分感谢您对我们提出的建议,我们已经和开发商进行过初步讨论,有可能在将来开设一些安乐禅林的周边产品,但具体如何实施还是要由开发商来管理利用。

未来东城区将继续加大对北京老城的保护力度,结合东城区历史文化名城的整体保护,努力做好我区文物的保护与利用工作,提升东城文化品位,促进文化遗产的传承,打造属于东城区历史文化的金名片。

衷心感谢您对东城区文物保护与利用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东城区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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