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打造“曹雪芹故居纪念馆”文化地标,凝聚东城区文化品牌力量的建议》我局已收悉,现将答复意见汇报如下:
曹雪芹故居建设并辟为纪念馆的工作,一直受到市、区两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原广内大街207号院,1999年经红学界专家论证认为是有历史档案依据的,曹雪芹在京唯一有确切记录的居住地,应在此建立曹雪芹故居纪念馆。对此,市委、市政府曾做过同意的批示。
根据原崇文区人民政府区长办公会崇政区字〔2003〕7号文件的批示,曹雪芹纪念馆正式名称定为“曹雪芹故居纪念馆”,其位置在崇外大街磁器口东北角。曹雪芹故居纪念馆由新世界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负责出资建设;建成后产权归属区政府部门,原区文化委负责展陈设计、制作并委派专人负责。
为筹建曹雪芹故居纪念馆,原区文化委多次召开红学专家论证会,根据专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积极与中国建筑设计院历史研究所研究有关纪念馆的建筑设计问题,对原设计方案作了进一步修改,充分显示了故居建筑形制,体现了康乾时期崇文门外普通民居的建筑风格。
原崇文区文化委员会同原崇文区政协于2003年8月29日邀请红学家联合召开了“曹雪芹故居纪念馆设计论证研讨会”。会议达成了以下共识:对曹雪芹故居纪念馆设计图予以充分肯定,认为它尊重了历史兼顾了实用功能,专家认为可以此为基础进行建筑施工设计,同时也就纪念馆的细部设计提出了相应的意见和建议。
2013年之前,导致该处院落修复工作迟迟没有开工的主要问题是用地规划问题,新世界公司和北京裕昌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摘牌取得了一部分土地使用权。由于新世界公司规划手续等诸多方面原因,故影响了修复工作的进行。
2014年,北京裕昌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启动了基本建设工程,但因按照曹雪芹故居纪念馆的修复方案,有部分建筑位于两公司地块交接处,为保证修复工程顺利实施,经过协商,原东城区文化委员会与北京裕昌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书,由裕昌公司为其地块内故居建筑的修复提供255万元建设资金,并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出具《履约保函》予以保障。待新世界公司整体项目启动后,由新世界公司负责全部曹雪芹故居纪念馆的修复工作。
2015年,新世界公司已完成曹雪芹故居纪念馆修复设计方案编制及审批工作。2018年曹雪芹故居的复建工作正式启动。目前正在进行地下基础的建设,地下基础建设完成后,将进行地上建筑的复建。
我局将积极探索研究曹雪芹故居合理利用的方式,坚持公益导向原则,逐步将工作重点向文物展示利用方向推进,成立专家课题组研究复建后曹雪芹故居的运营方式,在保护文物的前提下,最大限度的发挥文物的社会价值。衷心感谢您对东城区文物保护事业的关心,在未来文物保护工作中,希望进一步得到您的关注与支持。
东城区文化和旅游局
2019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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