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晓辉委员:
您提出的 “关于切实为居家养老的高龄及失能老年人提供上门医疗服务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2016年6月东城区被确定为“第一批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区”,自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卫计委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大胆创新,主动作为,在各委办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坚持以老年人需求为导向,不断完善医养结合服务体系,将为居家养老的高龄及失能老年人提供上门医疗服务列入重点工作内容。
一、科学谋划 顶层设计东城医养体系
(一)组织政策保障到位
1.成立了由区委书记、区长为组长,分管副区长为副组长,各职能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东城区医养结合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协调机制。区委区政府出台了《东城区关于加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京东发〔2016〕9号)文件,并配套制发了《东城区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东城区医养结合服务工作方案》。
2.形成以老年医疗康复护理指导中心为依托,以区属二级医院为支撑、以辖区三级医院为技术指导、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以社会力量为补充的医养结合服务体系。通过把医疗卫生服务延伸至养老机构、社区驿站和家庭,保障老年人享有基本健康养老服务,特别保障托底和扶助群体老年医疗服务优先获得;对于一些个性化的、高端的服务需求,通过引导社会资本投入补充,积极推进医养结合服务落地。
(二)制定入户服务标准及完善服务流程
发挥东城区老年医疗康复护理指导中心作用,出台了东城区医养结合服务标准(试行),完善居家上门医疗服务技术规范和流程,为托底和扶助群体的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医疗、护理、康复等服务。制定医务人员入户服务激励制度,将居家养老老人按照治疗型、康复型、舒缓型三种类型每人每年2400元、2400元、4800元的标准对医务人员上门服务给予财政补贴;为提供入户医疗服务的医务人员团队(含评估)按照100元/人/次的标准对承担任务的医疗机构进行补助,原则上每2人为一个服务团队。
东城区为切实做好居家养老的高龄及失能老年人提供上门医疗服务工作,结合东城区社区人员不足,而二级医疗资源丰富这一特点,东城区特别指定隆福医院、鼓楼中医医院开展为居家托底和扶助老人开展入户医疗评估,指定隆福医院、普仁医院、鼓楼中医医院开展入户医疗服务工作。截止到2018年3月31日已经评估2734人(其中隆福医院评估1561人,鼓楼中医院评估1173人)。在综合评估的基础上,已经对托底和扶助老人进行有针对性入户医疗服务。为托底、扶助老人入户医疗服务近1401人次,医疗服务内容包括:医疗护理、康复护理、舒缓治疗服务等,解决了居家养老的医疗难题。
二、整合信息系统,为入户服务打下基础
区老年医疗评估中心以信息系统建设为支持基础,初步搭建了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平台——医养护一体化智慧平台,包括医养结合工作平台,慢病延续管理平台,移动护理平台,评估管理平台,服务对象定位预警管理平台,基础支撑平台六大模块系统。民政局定期将东城区居家托底和扶助老人中有医疗需求的信息推送给卫计委,下一步将实现与民政局老年信息平台对接,区评估中心及时根据民政局推送的老人相关信息逐一开展评估后,利用移动护理平台,为居家失能老人提供精准入户服务。
三、以居家养老为基础实施家庭医生精准服务
(一)东城区率先政策突破,充分调动家医团队积极性
全区正式运行7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6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全区社区卫生系统人员编制1553人,在编1125人,在岗1346人,编制到位率72.4%。全区共组建214个家庭医生团队,累计签约317860,一般人群签约率37.35%,重点人群签约率90.07%。东城区率先在全市以政府名义了出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并出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激励机制,拿出专项经费1210万元用于签约服务奖励,不纳入工资总额,充分调动了家庭医生团队的积极性,2017年开展上门医疗服务7473人次。东城区将继续实施家庭医生精准服务,分类制定一套个性化签约服务包,包括失能医养护综合服务等,精准对接社区人群需求,并开展社区药品配送到家服务。
社区全科医生、预防保健医生短缺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下一步将加强队伍建设,人才培养,按照《东城区社区卫生人才培养方案》继续实施全科医生雏鹰、精鹰培养计划、社区优秀人才培养计划、中医名家师带徒、十百千人才培养等,探索基层卫生人员海外培养计划,吸引留住基层医务人员,切实提高基层医务人医疗能力和水平。
(二)推进家庭病床建设
东城区一直在努力开展高龄老人、失能半失能老人上门医疗服务,建立家庭病床等,以方便老年人在家接受医疗康复护理服务等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目前,东城区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心已向东城区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提交《关于东城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家庭病床服务的请示》,需实现家庭病床医保结算信息对接,进一步提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和退休人员在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治疗性家庭病床服务的效率;另外,为了进一步推进东城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为辖区高龄老人、失能半失能老人开展精准个性化医疗服务,东城区已在景山街道景东社区做试点对高龄老人、失能半失能老人个性化服务需求进行调查,下一步将落实高龄老人、失能半失能老人精准个性化医疗服务。
四、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参与为老服务工作
东城区民政局建立常住老年人信息动态反馈渠道与机制,逐步完善我区常住老年人信息收集工作。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培育扶持机制,着力培育一批专业、规范、服务好、信誉佳的养老服务专业社会组织。开展居家养老巡视探访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采取电话问候、上门巡访等形式,全年对不少于2038位有需求的独居、高龄以及其他困境老年人开展巡视探访服务,让日常生活照料存在困难、有精神慰藉需求的老年人享受政府和社会关爱以及精准养老服务。
卫计委正在研究制定《东城区社会医疗机构参与医养结合工作遴选标准》引导社会力量补充参与到全区医养结合服务中来。
五、完善保障机制
(一)扩大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1.按照《关于医事服务费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将医事服务费纳入本市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按照《关于规范调整床位费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将调整的435项医疗服务项目中,除国家明确规定不报销的PET/CT检查和出诊费、取暖费、空调费、体检费外,都纳入了医保报销范围;按照《关于调整完善本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将多拉司琼注射液等药品纳入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报销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将治疗肺癌、胃癌、乳腺癌、结直肠癌、淋巴瘤、骨髓瘤等抗癌药及社会反映比较强烈的靶向药等36种药物大幅降价并纳入医保,大大提高了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障水平,减轻了老年居民常见癌症等特殊人群的医疗费用负担。
2.免缴老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费。按照《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细则》,对参照本市城市特困人员医疗救助办法享受医疗待遇的退养人员、退离居委会老积极分子,在其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时,如具备相关证件,可以免缴个人应缴纳的医疗保险费,进一步减轻老年困难人群的经济负担。
(二)支持上门医疗服务,促进医养结合
1.人保局保障居家老年人顺利参保。要求社保所、社保中心特别重视孤寡老人、高龄老人的参保工作。对高龄失能老人建立家庭病床的,发生的医疗费用均可按规定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起付线减半。因病情需要,由治疗性家庭病床转往社区卫生机构或大医院住院,以及由大医院转往社区卫生机构建立治疗性家庭病床的,可执行住院转院相关规定。同时,对社区卫生机构开展居家上门服务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均按规定予以报销。
2.卫计委、老龄办、财政局会同北京农商银行正在研究开通便携式老年卡购买入户医疗服务项目,将在隆福医院、普仁医院、鼓楼中医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试点开通。卫计委正在会同有关部门就扩大医责险范围研究相关政策。
3.政府统筹购买服务,引入专业社工团队,协助街道养老服务管理中心开展老年人服务需求与为老服务资源对接,充实养老服务队伍力量,提升精准服务能力。依托人力资源服务市场,按照辖区养老服务机构提出的为老服务人员的标准要求、薪资待遇,采取登记推荐与招聘会相结合的形式,输送相适合的人员统筹使用,将开展社区老人慢性病管理中的问卷调查、基本资料收集及数据录入、辅助开展常规体检等,纳入其工作内容,成为医务人员助理,解放部分医务人员开展专业性的医务工作,部分缓解医务人员的不足。
(三)财政保障到位
2018年,区财政年初预算安排“老年卫生保健经费”500万元和市级试点项目资金600万元,以支持为居家养老的高龄及失能老年人提供上门医疗服务,特别是为托底和扶助群体老人提供入户医疗服务;同意基层医疗机构使用业务收支结余资金1550万元用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专项激励工作。下一步,区财政将与区卫计委积极配合,根据我区实际情况,切实做好为居家高龄及失能老年人提供上门医疗服务的资金保障工作。
六、探索建立长期护理险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人社厅发〔2016〕80号)精神,东城区密切关注政策性长期护理保险在石景山区试点工作的进展情况。在搭建包括护理需求认定、等级评定、护理服务队伍建设、服务质量评价、费用结算办法等完整的标准体系上,与相关部门共同研究,适时建立东城区长期护理险。
2018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区人力社保局、财政局、卫计委、民政局相关部门将共同探索建立北京市东城区长期护理险制度,着力解决失能人员长期护理保障问题,缓解需要长期照护的老年人的经济负担,同时推动康复院、护理院的有效运行。
2018年5月 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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