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威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高度重视部分中小学教师信仰各类宗教问题的建议”议案收悉。区委教工委、区教委高度重视,将提案涉及的问题纳入了《东城区教育系统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8—2035)》方案的调研,特别是针对您提案的建议,我们进行了认真研究,在我区教师队伍管理和开展的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中,积极采纳,并提出了相应的措施,在研究办理过程中也采纳了区民宗侨办提供的政策法规建议。现将办理情况向您报告如下:
一、关于“请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教师队伍中的此类问题,及时进行情况摸排、调研,以便了解下情,做好决策”的建议
加强教育活动中,关于涉及宗教问题的培训。组织部和人事科在人才队伍中长期建设规划中,对宗教问题要引起高度重视。研修学院和研修中心在干部教师培训工作中,要精心开发相关培训课程,纳入“十三五”时期公共必须课。教育和教育管理问题,凡是涉及宗教问题,一定要依法依规。
把好入口关。在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中,人事科要对学校进行专门培训。要求各单位书记校长,一岗双责、党政同责。除对拟招聘人员业务能力的考核外,首先要增强对拟招聘人员的意识形态、宗教信仰和人格品行考察的意识,讲求考核、考察的方式和技巧,提升甄别能力,将意识形态、宗教信仰和品格品行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相违背的人员,排除在入口之外。
加强管理排查。在“两学一做”活动中,按《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旗帜鲜明地要求中国共产党党员不得信教。
在常规管理中,对教职工要加强关于涉及宗教信仰问题法规的宣传、警示教育。我们的干部要关心每一位教职工,对每一位教职工的意识形态、宗教信仰和人格品性要做到心中有数。特别是对少数民族教职工,对家中遇到突发事件的教职工,要特别关爱,排忧解难。对出现异常迹象的教职工,加强正向引导,有意识地采取防控措施,遇有情况及时上报。
二、关于“出台相关管理,增加教师职业认同感”的建议
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我们将进一步研究出现的问题,结合教师职业的特殊性,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希望研究、制定、出台相关管理条例,以强化所有基础教育从业人员对教育这个特殊职业的价值认识与认同,用职业规范的底线和红线不断约束所有教师的行为,促其常怀敬畏之心。同时为学校建设一支政治信仰坚定、德才兼备的优秀教师队伍保驾护航。
三、关于“由于学校工作的特殊性,所以希望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全体从教职工的思想建设,以扭转现在党组织只管党员团员、而教师中的群众游离于监管之外的局面”的建议
在办理提案期间,正值我区按教育系统制定《东城区教育系统关于开展2018年“做新时代‘四有’好老师和‘四个引路人’”师德师风建设年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我们充分考虑和吸收了提案的有关意见,将有关措施体现在了方案中。
《实施方案》中明确要求:各单位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个教师党支部和教师党员,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充分发挥教师党支部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和宣传引导凝聚师生的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党员教师的先锋模范作用。落实党建质量年的总体要求,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支部规范化建设为契机,实施“引领计划”,推进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落实“双培养”机制,引导党员教师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自觉爱党护党为党,敬业修身,奉献社会,争做“四有”好老师和“四个引路人”的示范标杆。
同时,在制定教师职业行为规范过程中,要求各基层单位要通过开展学校中心组学习、教职工政治学习、党支部集体学习及其他党组织活动,组织征文、沙龙、论坛等系列交流研讨活动,引导教师积极自觉践行师德师风建设年主题。通过开展系列交流研讨活动,制定我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规范》,列出负面清单。
以上是我委“关于高度重视部分中小学教师信仰各类宗教问题的建议”的办理报告,有不妥之处,请您指正。
北京市东城区教育委员会
2018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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