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适龄青年国防教育的建议”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东城教育事业的关心与支持!根据您的建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的第二章第十三条规定:“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在当年六月三十日以前,按照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安排,进行兵役登记。”
东城区教委在严格执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加强学生军事训练管理工作的通知》,在东城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依据《教育法》《兵役法》和《学生军事训练工作规定》,东城区教育系统全面推进我区中小学国防教育。
一、依托未思德小组,加强学生国防教育的组织领导
按照市教委体美处和市军训办要求,我们充分发挥东城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领导小组的作用,统筹协调行政、教研、科研和宣传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工作组,分工合作,协同推进区域中小学国防教育工作。
二、抓实主题教育活动,推动国防教育活动系列化
每年结合“国防教育月”活动,组织全区各学校开展系列教育活动,召开国防教育主题校会、开展国防教育校园广播、参加国防教育军事知识讲座;每年组织中学新生进行军事训练、小学开展少年军校活动,把军营生活与学校的常规教育工作相结合,有针对性的磨练学生的意志,开阔视野,进一步培养学生的自理能力,通过军事训练、参观实践等形式强化学生的集体观念,培养团结协作的团队精神,每年都会以汇报展演的形式向全区各中小学进行辐射;组织完成北京市教委每年组织的“学生海洋意识教育主题系列”活动,围绕“海洋、海权、海军”开展包含海洋知识竞赛、海洋知识征文、海洋大讲堂活动及海洋知识巡展、主题绘画摄影比赛、海洋意识教育基地评选、海洋主题日宣传活动、海洋拓展训练营等活动,引导青少年学生树立正确的海洋观,不断激发广大学生认识海洋,重视海权,关注海军的热情和动力。
三、以课程建设为主线,将国防教育与各学科有机融合
国防教育作为区、校两级的重点工作,纳入学生德、智、体考核和创先活动的内容,注重国防教育渗透到有关学科教学之中、课外活动之中、学生日常生活之中、学校德育工作之中。在国防教育中,认真贯彻落实《兵役法》,举办国防教育知识讲座和全民国防教育网络知识竞赛,增强学校的国防意识。为加强在校学生的人民防空知识教育,增强学生在未来战争的自我防护,自我救助,自我生存能力,以适应新时期军事斗争准备的需要,开设国防教育课,大力开展以“三爱教育”为中心内容的国防教育。
四、借助国防教育示范校评选,推动我区国防教育水平
根据教育部和北京市教委相关文件要求,认真推进我区国防教育示范校评选工作。深化学校国防教育改革,提高青少年学生综合国防素质,指导学校完善制度建设,将相关课程中有机融入学校国防教育内容,利用学校所在自然人文环境和历史传统、以及驻地部队等资源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推动学校创造性地开展国防教育,鼓励创新发展,探索典型经验,加快国防教育与学校教育教学融合,带动全区整体国防教育工作水平。
五、对今后工作的思考
面对新的形势,东城区教育系统将进一步探索将国防教育与法治教育相结合、课堂教学与社会综合实践相结合,进一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不断推动我区各中学年满十八周岁男性公民对《兵役法》的认知和对兵役登记义务的履行。今后,我们将:
(一)强化课堂育人主渠道,增强《兵役法》宣教工作
进一步指导各学校开展国防教育专题讲座,联合教研部门,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学生军事训练管理工作的通知》的内容和要求,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上好国防教育课,针对《兵役法》进行重点宣传和讲解,充分发挥课堂教育主渠道作用。
(二)建立国防教育专家资源库,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与区武装部、区文明办、各街道等部门深度合作,建立国防教育专家资源库,定期为中学、小学,提供有针对性的知识普及讲座,通过政策讲解,使未成年人和广大家长了解兵役登记的意义和登记程序,强化未成年人对服兵役义务的认识。
(三)借助成人仪式,推动适龄男青年履行兵役登记
结合每年高三成人仪式,要求各将《兵役法》登记宣讲纳入到成人仪式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各校可邀请相关国防教育专家对现场家长和学生进行《兵役法》宣讲,从而推动我区适龄男青年履行兵役登记。
以上是我委“关于加强适龄青年国防教育的建议”的答复意见,有不妥之处,请您指正。
北京市东城区教育委员会
2018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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