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良翠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落实锡拉胡同5、7、9号等院落开工” 的建议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房屋基本情况
锡拉胡同5、7、9号、韶九胡同10、12号5个院落,内含一栋简易楼(7号院8户12间),共涉及38户居民,67间房屋,其中直管公房33户,私有房屋5户。该地区于1995年经东拆许字95第14号房屋拆迁许可证批准,列入北京口腔医院扩建项目拆迁范围,项目名称为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口腔医院王府井部“三期工程”,拆迁人是北京口腔医院。拆迁期间,北京口腔医院在完成2户搬迁之后,因故停止拆迁。2004年,北京口腔医院曾提出重新启动项目,利用该地块建设科研培训楼,但因锡拉胡同9号和韶九胡同12号院被文保部门认定为典型北京四合院,应予以原地保留,可将住户迁出后按照原有格局进行修缮并继续使用,致使拆迁工作无法重新启动。
二、存在问题
近年来,我局多次收到该地区居民通过区网格服务系统、区长信箱、12345热线、到我局来访等形式,反映房屋存在安全隐患,且无人管理问题的信件,期间,我局工作人员与北京市口腔医院有关负责人联系,该院表示作为一个医疗机构,不具备对该项目剩余房屋进行整体修缮的能力。同时,我局多次与原公房管理单位京诚集团联系协商,京诚集团称该项目房屋曾于1996年下过撤管通知,已经撤管,不再属于直管公房管理范畴,目前不具备恢复公房管理的条件。通过协调,北京口腔医院出资委托京诚集团对该房屋进行过简单修缮,但并未彻底解决房屋安全隐患。
三、工作进展
2015-2016年,我局多次会同区住建委、东华门街道办事处、京诚集团、东华门分中心和北京口腔医院就居民反映该地区房屋安全使用的问题进行协调,并向区政府作了汇报,区政府就该问题进行了批示,后因客观原因未能进行修缮。
今年6月收到您的建议后,我局及时会同区住建委、东华门街道办事处、京诚集团和北京口腔医院进行协调,期间,我局就有关情况也向您也进行了汇报,并将您提出的建议及时上报区政府。9月初,区政府组织区住建委、区房管局、东华门街道办事处、京诚集团、北京口腔医院、东华门分中心召开了专题会,会议议定了有关解决方案。
四、下一步计划
锡拉胡同5、7、9号、韶九胡同10、12号5个院落属于北京口腔医院扩建拆迁项目,鉴于该项目长期停滞,相关手续已过期,项目已无法启动,为了妥善解决该地区房屋安全隐患问题,区政府经研究决定按照以下方案开展工作:
1.北京口腔医院要尽快决定是否将原拆迁区域内的所有公房(含已搬迁的房屋)整体移交京诚集团。如确定移交则负责清空已实施搬迁的房屋,并将相关手续移交京诚集团;同时,将已承诺的200万修缮费用拨付区政府。
2.北京口腔医院确认上述方案后,该项目范围内直管公房恢复公房管理。由京诚集团负责对锡拉胡同5、7、9号、韶九胡同10、12号院的直管公房进行调查,重新确定承租人后,恢复直管公房管理。
3.京城集团要做好房屋安全巡查工作,及时排除安全隐患,确保房屋使用安全;同时,重点了解典型四合院的相关情况,综合考虑文保要求,原则上不推倒重建,提出维修方案,可纳入年度修缮计划。
东城区房屋管理局
2017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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