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东城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第 49号建议

日期:2017-10-30 14:5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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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东城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第 49号

蔡放代表建议:

因各类工程施工的需要,临时设置围挡、占用公共空间(尤其是道路),是城市生活中经常出现的情况,对此多数百姓是能够理解和接受的。但是,在施工占用公共空间的管理中,常常出现:随意占用,没有任何期限,影响交通、公众活动等现象。比如:在国瑞北路哈德门饭店项目,就长期存在类似的问题。

建议:

1、对因工程施工需要占用公共空间,应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现场需要明示占用的范围、期限,若能给出比较人性化的友好提示,更会减少各类矛盾。

2、对因施工设置围挡,占用公共空间,需要采取必要的措施,比如:围挡材质与周边城市环境的协调;尽量减少对交通、公众活动的影响。

关于东城区第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49号建议的答复意见(A)

蔡放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施工占用公共空间管理”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目前的现状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旧城改造中面临的问题日益凸显。施工占地、挖掘道路等时有发生,从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周边居民的正常出行,影响了市容环境卫生秩序。北京市东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以下称“区城管执法局”)作为专司行政执法的队伍旨在通过行政执法手段,对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秩序的各种违法行为进行警告或作出罚款处罚,以达到惩戒教育违法相对人,维护市容环境秩序的目的。您反映的施工占用公共空间问题,相关许可(审批)、处罚等分属规划委、住建委、路政、公安交管、城管等部门管辖。城管部门依据法律赋予的职权,负责施工现场管理的一部分行政处罚权,未设置施工围挡和擅自掘路占路等违法行为由城管部门管辖。施工工地的项目审批、四至范围、时间期限等相关许可由其他部门负责。

二、已开展的工作

(一)突出重点,完善机制,减少违法行为

一是区城管执法局将施工工地现场管理作为每年度的重点专项执法任务进行安排,结合新情况,在总结借鉴历年好的做法的基础上,制定年度工作计划,以组织指导、督促落实年度施工工地专项执法工作的开展。二是我局依据区住建委、区城管委提供的施工工地相关信息,结合属地执法队日常执法检查获取的情况,不断完善施工工地基础台账,确保施工信息准确详实,更新及时,为日常精细化管理夯实基础。三是逐步将末端执法向源头管理转变,在执法检查中注重施工现场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积极教育和引导施工企业规范管理,提高社会责任、法律责任意识,充分发挥法规宣传在先、执法事项提示、重点问题约谈等机制,避免只注重事后处罚的单一做法可能造成的治标不治本现象。

(二)严格执法,违法必纠,起到震慑作用

区城管执法局各基层执法队根据局年度重点工作计划,认真落实每周对本地区施工工地普查一遍的基本要求,同时,对各类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等反映的问题,做到第一时间进行执法检查,坚持对违法行为的“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严格查处一起。一是将施工工地围挡设置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占路许可证》等许可内容作为必查项目,发现未设置围挡、违法掘路、违法占路等行为坚决予以行政处罚。2017年1至4月,我局共处罚无证夜间施工、施工扬尘、未设置围挡等违法行为96起,罚款约45万元。您在建议中所提的“哈德门饭店项目工程”,仅今年以来就对该工地“未维护施工围挡”等违法行为给予5次行政处罚,罚款共计22000元。二是以点带面,强化全区施工项目公示。除对哈德门饭店项目工程采取立即整改措施以外,区城管执法局要求各街道城管执法队对辖区主要施工工地,特别是存在违规占路隐患的项目工程,召开施工工地座谈会。重申《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等法律法规涉及的施工标准,要求各施工单位自查整改,整改不力的从严从重处罚。三是针对我区施工工地的各类安全问题联合区安监、区住建委、属地街道办事处等部门进行普查,对缺少道路警示标志、物防技防措施不足等问题协调相关部门加大人、财、物的投入予以解决,着力提升居民生活便捷程度。

(三)依托网格化管理,提升环境质量

我局借由区政府推行网格化管理的有利条件,对辖区内主要大街、胡同、待拆迁区等道路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依托网格管理员、物业、居委会等进行单元化管理,多管齐下,逐步规范提升我区环境秩序质量,让居民切切实实看到变化,感受成效。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审批与执法的衔接配合机制有待继续完善。城管部门成立的目的之一即是将行政审批与行政处罚相分离,但随之产生的问题也逐渐凸显。审批部门缺少事后监管、执法部门缺少处罚反馈,部门之间信息、数据尚不能共享,从一定程度上体现出当前施工工地管理还较为粗放。二是执法手段较为单一。仅仅通过罚款的执法手段对施工占用公共空间等问题进行管理稍显薄弱,加之有的违法行为法律设定的处罚额度较低,相对人对罚款处罚毫无触动,达不到预期的执法效果。三是城市规划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若从根本上解决占用公共空间问题,切实优化城市顶层规划设计,是城市管理的必然要求。四是建设主体与施工主体的社会责任、法律责任有待进一步强化。需要加大对正、反两个方面的典型宣传,进一步强化正能量的存在。

四、下一步打算

(一)加强宣传、凝聚共识。注重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通过与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对接,充分做好施工工地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施工单位的守法意识、安全意识,形成施工单位与政府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二)强化手段,严格执法。规范施工工地管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下一步我局将着力完善执法手段,做到力量不减,措施到位,整治有效。对影响居民出行、占用公共空间等各类突出违法问题严格执法,逐步形成长效管控机制。

(三)调整思路,综合治理。进一步依托综合执法体制,逐渐由“末端执法”转向“源头治理”。以非首都功能疏解、百街千巷整治等为契机,不断探索与相关部门的综合监管、综合协调、综合执法的体制机制,深化城市管理,力争取得良好的综合治理效果。

(四)加强研究,疏堵结合。行政执法手段固然有效,但不能一堵了之。考虑到不同项目施工现场的基础环境差别巨大,个别施工作业占用公共空间将成为必然。为此,应本着尊重现实、尊重法律法规并重的原则,对于必须占用公共空间的施工作业,应给予必要许可,但关键点在于如何科学规划、严格审批与监督,实现具体的占用区域、占用时间等更为精确,围挡设置更为规范,最大限度地避免滥占城市公共空间,占而不动、无故延缓工期而影响城市公共空间基本作用发挥的问题出现,不断提升我区市容环境品质。

蔡放代表,东城城管执法监察局十分感谢您对城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继续认真研究落实您提出的《关于规范施工占用公共空间管理的建议》的各项意见与要求,按照市、区领导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工作部署,加强与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注重自身执法力量优化配置,将东城区环境秩序整治工作不折不扣地开展下去,全力确保东城区环境安全、整洁、有序。

北京市东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

2017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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