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区环保局关于东城区政协第十四届一次会议第26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日期:2017-10-27 11:4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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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东城区环境保护局

关于东城区政协第十四届一次会议

第26号提案的答复意见A类)

丁一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治理大气污染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您提出的五个建议:

(一) 调研摸底

区环保局全力做好前期筹备工作,并会同区住建委、区教委等协办部门做好对现有教育机构及在施工设施进行全面核查摸底工作。并根据摸底调查情况进行整改。

区住建委进一步梳理全区工地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对工程进行分类实施差别化重点监督检查。

区教委正在按照市教委的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本着对广大师生健康负责的态度和原则,对部分已安装空气净化设备的学校室内空气中所含的PM2.5、CO2、甲醛、苯、臭氧、病毒细菌等有关指标进行监测、汇总、分析。

(二) 加强管理

区环保局在遇大气重污染黄色以上预警时,安排执法人员白天对辖区内的施工工地、公交场站、长途汽车客运站以及联合交管部门在辖区重点路段路口处设点进行路查;夜间多部门联合从当日晚间到次日凌晨在辖区内施工工地检查和在重点路段路口处设点进行路查,对工地内在用施工机械和重点路段过往柴油车辆的尾气排放情况进行检查。

区教委落实市教委关于学校装修改造有关文件精神,确保教育教学用房空气质量达标,多次召开专题会,提出要把师生身心健康和安全放在首要位置,切实保障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正常开展教学活动,基建房管部门、代建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要各负其责,要按照立项内容科学、规范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学校、代建单位、房管部门不得任意增项、调项;要选用环保材料,严禁复杂过度装修。学校要与检测单位签署规范检测合同。学校、房管部门、施工、监理等单位须全程参与检测过程。学校要将检测报告在显著位置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一个月。检测费用纳入工程决算。检测合同和检测报告归入工程档案。环境检测合格后,校舍方可投入使用。装备设备部门要严格履行采购手续,严格审核相关合格证书,确保课桌椅、办公家具、宿舍家具符合环保要求,并按时安装到位。

区住建委通过信息平台、应急手台、微信群等方式向辖区内所有建设项目的参建各方负责人群发告知预警信息,并要求其各司其职,按照《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的要求做好应对工作。遇黄色以上大气重污染预警,由区住建委处级领导带队,重点对辖区土石方及建筑拆除工地进行检查,要求各工地必须严格采取有效的苫盖、洒水等扬尘控制措施,停止土石方、建筑拆除等施工作业,加大工地周边道路清扫频次,主动接受上级单位和社会监督。

(三) 鼓励创新

区环保局今年和社科院合作,研究东城区大气污染特征及控制对策;和IBM公司合作,建设东城区细颗粒物实时监测网络;组织实施餐饮企业和食堂专项整治,更换高效油烟净化设施;预计今年引进固定式尾气遥感监测设备并投入使用。

区住建委通过视频远程监控系统,实时查看工地的施工现场情况,督促工地现场对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场所采取防尘措施。按照“定点驻场、定人检查、定时报告”的原则,开展施工现场扬尘治理交叉互查工作,即组织全区在建土方及结构施工阶段的项目技术或管理人员,随机分配到其他工地项目部,驻场盯守空气重污染期间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并及时向区住建委报告,形成“行政执法综合监管、协管队伍全面配合、驻区企业参与管理”的工作模式。

(四)环保教育

区教委对在校中小学生进行集中的环境保护知识的学习和宣传教育,普及环境保护知识,提高学生们的环保意识,积极参与环保活动,营造保护环境的良好氛围。

(五)资源整合

区环保局、住建委与城管委、公安分局、交通支队、城管执法局、密切配合,加强对施工工地现场绿色文明施工管理,落实《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职责,为本市大气污染防治提供保障。

                               2017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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