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城区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33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日期:2017-06-12 09:3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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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文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切实解决法律援助案件中多年存在问题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东城区司法局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帮助,收到您的提案后,局领导班子专题研究提案内容,决定由主管副局长亲自带领业务科室办理您的提案。经与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充分交换意见,就您在提案中所提出的问题已达成一致。今后律师在办理东城区法律援助案件过程中,凡遇到会见受援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确需翻译人员情形,在既有模式之内仍不能解决翻译人员费用问题的,翻译费用由法律援助经费列支,承办律师可向区司法局法律援助指导科申请,以切实保障受援人的合法诉讼权利。

一七年六月五

主要领导签发:李利平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祝公祺 84228066

委员意见:非常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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