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府井地区管委会
机构职责
北京市东城区王府井地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王府井地区管委会)是区政府派出机构,为正处级。王府井地区管委会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关于王府井地区规划、建设和管理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区委有关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王府井地区管理和发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制定王府井地区建设、管理和发展的有关规划、规定和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优化地区营商环境,整合地区各类资源,促进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负责协调王府井地区项目开发建设有关事宜。
(四)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开展街区运行、综合治理、服务保障等。
(五)指导和协调王府井商会、街区管理运营公司。
(六)负责监管本单位及分管领域内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工作。
(七)与东华门街道有关职责分工。
1.在地区党建方面的职责分工。王府井地区管委会负责机关党组织自身建设,贯彻落实党的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地区党的意识形态工作,负责地区宣传、精神文明和双拥工作;东华门街道负责推动王府井地区楼宇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统一战线、工会、团建、妇女工作。
2.在执法队伍管理方面的职责分工。北京市东城区东华门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二队由王府井地区管委会负责日常管理,其干部选拔任用、公务员职级晋升、人员招聘等工作由王府井地区管委会出具具体意见及建议人选,东华门街道负责履行相关程序。
(八)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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