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务和数据局

机构职责

区政务和数据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市委区委有关工作要求,把坚持和加强党对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工作的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统筹推进本区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开展改革调查研究,协调解决改革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按照市级部门要求拟订改革规划、计划和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优化政务服务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协调、指导、督促各部门落实改革重大任务。规范管理本区行政许可等政务服务事项。

       (二)负责协调推进本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推动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按照市级部门要求指导、协调、监督本区各级各类政务服务平台的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协调、监督、服务各级政务服务机构的建设、运行和管理。统筹指导本区政务服务专业化队伍建设。负责三级政务服务体系监督、考核和评价工作。负责区政务服务中心的建设、运行和管理。落实协调推动政务服务区域协同发展和国际化服务工作。

       (三)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区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依法协调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获取区政府信息的申请。组织推进政务公开和政策管理服务制度化、信息化、标准化建设。统筹协调本区政府系统政务公开渠道建设工作。推进、指导、监督本区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建设、发展。负责区政府门户网站的管理工作。

       (四)统筹全区数字政务建设。统筹本区政务服务“一张网”和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建设、管理工作。协调推进本区与市政务服务平台之间的信息共享与业务协同。统筹协调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设工作和政务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五)统筹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和全区数据工作。组织拟订本区有关智慧城市、数据和数字基础设施规划,并推动建设。协调推进数据领域核心技术、关键设备等应用推广。组织实施信息化项目的全流程管理。协调推进数据资源分类分级管理,组织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和信息资源跨行业跨部门互联互通。负责政务数据和相关社会数据的整合、管理和应用服务工作。落实数据要素产权、流通、分配、治理等数据基础制度建设,组织落实相关指标标准规范,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建设。在具体承担落实数据基础制度建设、数据要素市场建设、数据标准规范、数据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职责中,履行相应数据安全职责,负责拟订相关数据安全措施并组织实施。

       (六)负责公共资源交易东城区分平台日常运行管理职责。

       (七)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要求,承担相关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八)按照“管发展、管生产、管行业必须管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承担相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

       (九)在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加强为驻区中央单位、市属单位、驻区部队和区域内企事业单位的服务。

       (十)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一)职能转变区政务和数据局要以优化政务服务为导向,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统筹数字政务建设,加强整体设计,推动模式创新,坚持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加大跨层级、跨部门、跨区域集成改革力度,持续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构建泛在可及、智慧便捷、公平普惠的高效政务服务体系。要以智慧城市建设为牵引,以促进数据合规高效流通使用、赋能城市治理和实体经济为主线,统筹共性支撑平台建设,促进公共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充分发挥数据要素乘数效应,赋能经济社会发展。


扫一扫在手机上打开页面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