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改售房备案:
1.北京京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经本单位党委会批准, 按成本价售房申请已备案;
2.中国物流集团有限公司经中央国家机关房改办批准, 按经适房价售房申请已备案;
3.公安部机关服务中心经中央国家机关房改办批准, 按经适房价售房申请已备案。
二、房改调房备案:
1.交通运输部经中央国家机关房改办批准, 按经适房价调房申请已备案;
2.国家体育总局经中央国家机关房改办批准, 按经适房价调房申请已备案;
3.司法部经中央国家机关房改办批准, 按房改成本价回购住房申请已备案;
4.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经市住建委批准, 按房改成本价回购住房申请已备案。
三、支取售房款审核:
依据《关于按房改政策出售住房售房款存储使用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京房改办〔2007〕4号)和《修改<关于按房改政策出售住房售房款存储使用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京房改办〔2018〕7号)文件规定,住房制度改革科收取了北京市世源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关于东城区察慈小区、东外大街部分楼房电梯维修和朝阳区芍药居北里部分楼房外墙空鼓维修工程的申请材料。通过对材料的严格审核,已审批完成。
四、支取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审核:
依据《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京建物[2009]836号)文件规定,住房制度改革科收取了北京东方燕都经贸有限公司关于东城区安定路部分楼房污水管线维修工程的申请材料,通过对材料的严格审核,已审批完成。
以上材料2023年8月28日——2023年9月6日期间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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