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0日上午10时许,我委执法人员对圣京酒店某工程开展日常检查时,发现现场疑似存在违规动火作业的情况。10时15分,执法人员将此违法行为移送至区消防救援支队和属地派出所后续处理。经民警调查,3月20日10 时许,燕某人在北京市东城区天坛路72号一层工地内,在无动火证,且未携带相关灭火设备的情况下,违规使用明火作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东城公安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 第(二)项、第七十条之规定,决定予以燕某人行政拘留三日的行政处罚。
本案是我委与区消防支队、东城公安分局的关于施工现场违规动火作业联合执法的首个案例,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我委将继续强化与消防、公安、属地街道等单位联勤联动,健全违规施工动火的线索移交机制,会同有关部门加大查处力度,加强警示宣传教育,定期通报处罚情况,形成有力震慑。
扫一扫在手机上打开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