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23日凌晨4时39分,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明尚西苑6栋发生火灾,事故造成15人死亡,44人受伤。经初步分析,火灾为6栋建筑地面架空层电动自行车停放处起火引发,具体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
2024年2月25日凌晨1时12分,上海市松江区荣乐中路80弄高乐小区室外电动自行车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3平方米,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火灾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2024年2月25日上午10时13分,北京市丰台区马家堡街道旭日嘉园小区乙10号楼北侧的户外独立电动车棚内电动自行车发生火灾,过火面积10平方米,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火灾原因初步认定为因电池故障引发火灾。
本期重点关注: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七个严禁”
1.严禁购买不合格电动车及配件。不合格、非标或超标的电动自行车、电池、电线、充电器,会增加火灾风险。
2.严禁擅自改装。擅自改装电池、加装音响、照明等,容易造成线路超负荷引发火灾。
3.严禁不按规定停放。严禁在未落实防火分隔、监护等防范措施的住房、地下车库和地下室、半地下室内停放电动自行车。
4.严禁在非规定区域充电。严禁在人员密集场所和住宅建筑物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楼梯间、架空层、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充电,不能将电池带回家充电。
5.严禁“飞线充电”。严禁采用私拉电线、乱装插座等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方式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6.严禁在易燃品附近充电。电动车充电要远离易燃可燃材料搭建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和易燃易爆物品。
7.严禁长时间充电。车辆应避免充电时间过长,整夜充电且无人看管,一旦电池、电线等出现问题,极易引发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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