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医保局

机构职责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北京市有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待遇规定,拟订本区医疗保障相关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本区医疗保障基金支付预算、管理及拨付工作。
  (三)组织实施本市公费医疗政策,承担辖区内中央在京机构公费医疗管理工作。负责本区离休干部医疗费用统筹工作。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四)组织辖区内医药机构落实药品、医用耗材采购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组织落实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等工作。
  (五)负责本区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落实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六)负责本区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异地就医管理、费用结算政策和平台建设。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七)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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