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各参保单位补填12位电子联行行号的通知

日期:2025-11-28 16:1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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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区各参保单位:

根据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通知及中国人民银行结算业务调整要求,自2025年10月起同城实物票据结算业务将逐步停止,各银行资金往来统一通过/小额支付系统办理,其中对公交易(如普通退费、生育津贴支付到单位等业务)必须提供12位电子联行行号(小额支付号)方可完成结算。为保障各单位申请的各项医疗(生育)保险待遇资金顺利到账,请辖区内各参保单位登录“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添加12位电子联行行号(小额支付号),避免因结算信息缺失影响资金到账。

线上办理方式

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单位登录——参保单位信息维护——小额支付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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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办理方式:

请各参保单位携带《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加盖公章)或直接携带公章前往东城区政务服务中心(珠市口东大街12)层医保窗口,取登记征缴号进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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