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参保单位、参保人:
按照部门职责任务分工,原由东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承担的医疗保险经办业务划转至东城区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办理。为尽可能降低业务划转影响,保障参保单位和个人权益,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业务划转时间
2023年10月20日
二、具体划转业务
(一)医疗保险参保登记业务
(二)医疗保险缴费管理业务
(三)医疗保险个人待遇业务
(四)医疗保险税务管理业务
(五)医疗保险行政审批业务
(六)医疗保险账户管理业务
(七)医疗保险支付业务
(八)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业务
(九)离休人员医疗保险业务
(十)医疗保险其他业务
三、业务受理窗口调整安排
原社保大厅代办的医疗保险各类业务,调整到朝内大街192号三层医保大厅窗口办理(因设备调试,三层医保大厅10月23日起受理)。
原社保大厅企业区自助机(五险合一单机版),调整到三层医保大厅。
各项业务受理所需材料不变,如办理社保及医保业务,需分别向社保及医保窗口提交材料。
医疗保险经办职能划转给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带来的不便,敬请理解包涵,感谢大家对我区医疗保险工作的支持。
咨询电话:84038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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