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策名称:
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津贴2.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北京市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津贴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京民养老发〔2019〕160号)3.范围、对象、标准:
(1)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
给符合条件的低保、低收入、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困难老年人,用于补贴其晚年日常照料等生活性服务支出。本市户籍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老年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申领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享受低保待遇的老年人(含领取北京市城市居民生活困境补助金的老年人,下同)。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
低收入家庭中未享受低保待遇的老年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
属于本市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且不符合前述1.2.款条件的老年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
(2)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
具有本市户籍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老年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申领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经综合评估为重度失能的老年人,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视力、肢体、智力、精神残疾老年人,残疾等级为二级的智力、精神残疾老年人中的多重残疾老年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600元。
残疾等级为二级的视力、肢体残疾老年人,残疾等级为二级、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老年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400元。
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的听力、言语残疾老年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
(3)高龄老年人津贴。
具有本市户籍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老年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申领老年人高龄津贴: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
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0元;
10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800元。
4.补贴方式:
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可以用已持有的“北京通—养老助残卡”、“北京通—民政一卡通”、“北京通—残疾人服务一卡通”、特殊家庭老年人扶助卡、“北京通—第三代社会保障卡”、军人保障卡中的一个作为养老服务补贴津贴发放的账户。其中用持有的“北京通—养老助残卡”作为发放账户的老年人,其80—89周岁年龄段的高龄津贴按原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发放方式和渠道执行,护理补贴不得提现。
5.补贴申请材料清单及格式:《北京市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津贴申请表》
6.补贴申请办理流程:老年人补贴津贴申请办理流程
7.办理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社区居委会
8.办理时限:审定合格后,自递交申请当月计发(每月10日左右发放当月补贴津贴)。
9.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早9:00至晚17:00
10.办理地点:各街道办事处办事服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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