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依法规范捐赠、受赠行为,确保受赠财物全部及时用于疫情防控,特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参与监督,提供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一)未经登记,擅自以慈善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
(二)通过虚构事实等方式欺骗、诱导募捐对象实施捐赠的;
(三)私分、挪用、截留或者侵占慈善财产的;
(四)擅自改变捐赠财产用途的;
(五)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开展公开募捐的;
(六)其他假借疫情防控名义,违反《慈善法》《公益事业捐赠法》《基金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受理电话
电话:010-87556929
北京市东城区民政局
2020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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